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
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WZ-010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位于 123 县道以南,593 乡道以北)麻田村、幕冲村。
2、招标范围:萍乡市公安监管中心特种门、窗、天网、被羁押人员的起居、滞留场所、禁闭室、提审室、收押室、会见室,大门等监区门以及被羁押人员能够接触的窗户、金属防护栅栏,车行通道A、B大门等安防产品。
包工包设备、包工期、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水电(临水临电及水电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管理费、税金、措施费、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相关主管单位验收、资料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因建设单位指令取消设计、或部分设计变更等原因的调整,招标人有权自行调整划定工作范围,有权减少及增加工作范围,并无需得到中标人同意,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图纸范围为准。
3、目前情况:无图纸,技术参数及工程清单后附,清单暂未经过建设单位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深化设计图;建设单位暂未对特种安防设备定价。本工程为特殊工程,暂未提供施工图,后期由中标单位对接。水电接驳口到位、垂直及水平运输自理。
安防设备大规模进场前必须先经过建设单位、招标人等相关单位的样品验收才能予以进场,否则对未报验设备不予结算。
本工程最终结算与建筑工程结算归属有争议部分的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计入建筑工程,本次工程结算不再计取。
4、项目规模:暂估金额205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 标段,拟选择1 个中标人
6、工期要求:工期共计:120天。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交付工作面起始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如存在串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装备标准生产能力的企业,为合格的监室门等相关产品的制造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通过检测监室门产品供应商目录内名单;
(3)投标人生产的监室门相关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R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 9:00时至2022年5月5日 17: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3 年5月5日17: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元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5 月5日17: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由中标方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可转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5月6日 9 时3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1*****827电子邮箱:*********@qq.com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招标公告--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特种安防设备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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