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变更补充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比选SWBSTBC-1标段的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变更补充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比选SWBSTBC-1标段的
r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变更补充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4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1〕150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交投十巫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变更补充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起于郧西县南侧的天河坪附近接福银高速公路,向南经观音镇以西,于郧西县庹家湾附近跨汉江进入郧阳区境内,经五峰乡以西,止于郧阳区鲍峡镇以东的雷家院附近接十天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4.7公里。全线拟设桥梁*****米/54座,其中特大桥1886m/1座;设隧道8750米/9座,其中特长隧道4920m/1座;设枢纽互通2处,单喇叭互通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变更补充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技术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现场、现状监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组织内部审查,完成方案报告书报批以及取得当地行政部门批复等工作。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WBSTBC-1标段。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期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地行政部门批复为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QQ:**********。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4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A座17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huajiezn.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北交投十巫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7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9-*******
比选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电话:153*****411
联系人:肖聪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WBSTBC-1 |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四星级及以上证书。 |
注:
1、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WBSTBC-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SWBSTBC-1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SWBSTBC-1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土保持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主要人员业绩认定时间以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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