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山口镇桃坪村坳上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修水县山口镇桃坪村坳上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修水县山口镇桃坪村坳上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修水县山口镇桃坪村坳上村庄建设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山口镇桃坪村坳上村庄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山口镇桃坪村
4.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期:120天。须在120天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每延期一天扣除保证金2000元,以此累计叠加。
7、工程要约价:暂定39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报告书价格按照不低于20%下浮为准,工程所需部分主材由建设单位购买)
8、建设内容:
8.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三清三拆:清理垃圾杂物200吨,废土800吨,淤泥2000吨;组级道路维修改造1.5km;公共照明90盏;树木种植780株;排水道建设2.4km;护坡120m等工程量清单内内容。
8.2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察看现场,咨询业主后再报名。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报名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3、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4、八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中标后为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中标后禁止转包卖标;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与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2020-2022年度)参与实施修水县内示范村庄或秀美乡村建设项目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和法人授权委托人(现场负责人)及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三者一致。提供参与实施修水县2020-2022年度示范村庄或秀美乡村建设项目证明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原件(提供证明人及联系方式)、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相应网站业绩查询截图,合同中代理人只能出现一个名字,若出现两个及以上名字不予报名),原件现场备查,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投标人有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提供虚假代理人业绩经验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3年内参加山口镇项目投标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投标单位有经行政部门受过处罚或履约失信行为的,经核查属实,不准参加此次投标。
三、招标程序(考察入围+摇号确定)
1.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茶博城14栋301室,联系人:陈先生(137*****862)。
2.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在山口镇纪委监督下,再次认真核实后确定入围单位,入围单位会在“修水县山口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1天(由招标代理单位通知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山口镇会议室开标)。
3.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业主单位组织在山口镇纪委监督下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排序单位,排序第一的单位上网公示三天后为中标人。
4.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或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如未在2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弃权,按废标处理。在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不符合资质条件者不得报名)进行登记;
2.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如无座机号码则登记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代理人的电话号码;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二级及以上市政注册建造师及安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复印件加盖公章);(7) 提供参与实施类似市政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所在地业主单位公章、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相应网站业绩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按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 (所有资料需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
5.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
6.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7.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天打卡2次),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罚款2000元,以此类推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9.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围15家时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10.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另中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人(现场负责人)诚信保证金10万元,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在投标时的现场负责人每月现场打卡施工22天,每天二次。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罚款2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共二笔款项在开标会结束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指户,否则视为弃权。(履约保证金分二次退回,工程量完成50%退回履约保证金50%,工程量全部完成退回履约保证金余款;诚信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回)。
11、中标单位如出现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扣除工程履约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12、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3、本工程按要约价结算,以业主要求完成实际工程量计算,
14、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5、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6、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17、付款方式:项目资金按施工进度分批次拨付,工程完工前拨付比例不超过90%,竣工验收后拨付至100%。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在拨付的工程款中缴纳合同总金额10%作为工程审核质量保证金,其中7%用于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多退少补;剩余合同总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退回。
18、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9、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定施工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入围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入围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抽取3家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排序第一的单位公示三天后为中标人。
3、当入围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入围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抽取3家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排序第一的单位公示三天后为中标人。
4、当入围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入围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抽取3家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排序第一的单位公示三天后为中标人。
招标人:修水县山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150*****912
招标代理: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862
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山口镇纪委
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151*****603
标签: 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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