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投纪[20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
2.2建设规模: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改造内容:a地块内景观改造提升;b公共停车场、集市活动广场改造;c河道两侧驳岸改造提升;d公共卫生间、景观亭改造提升;e配套亮化改造提升;f指示牌、公共垃圾桶、休息座椅改造提升;g给排水设施改造提升;h桥梁装饰改造等。本次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对南湖新区CBD中港路南侧、白苎路北侧地块配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苗木成活率100%。
②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本项目总投资为59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9.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具有景观绿化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4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
(1)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2)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 承担过景观绿化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③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④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注: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0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11日16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0日09时00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账号:193*****040041*****000*****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润路17号 |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10室 |
联系人:沈先生 | 联系人:姜加平 |
电话:0573-******** | 电话:057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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