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羊肠片区配建小学建设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羊肠片区配建小学建设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羊肠片区配建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昆明市盘龙区羊肠片区配建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TC******G
1.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羊肠片区配建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预算:56.6771万元
1.5项目概况:地块位于盘龙区沣源路与昆曲高速交口西南侧,地块面积*****.96平方米(约65.55亩)。拟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进行初步了解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基于技术合理、经济可行、时间可控的前提开展工作。
1.6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与昆曲高速交叉口西南侧,南临盘龙128号路(规划),东临通源路,西临盘龙7号路(规划),北临盘龙5号路(规划)。
1.7招标范围:本次磋商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暂定约66亩的土地污染调整,根据采购人及项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实际委托调查面积及分批开展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内容:调查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地块周围的敏感目标、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特征、筛选评估污染物等;(2)完成本项目有关样品的采样分析,并完成项目地块内的地下水检测等;(3)根据收集整理的现场资料、样品监测结果及项目区地下水检测结果等,评估项目地块土地利用性质的污染情况及存在的风险;(4)最终完成本项目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检测程序及成果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检测成果资料全面,且须具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说明: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磋商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具体以第五章磋商内容及磋商需求内容为准。
1.8服务质量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和查阅卫星影像资料,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开展到第二阶段调查的初步调查阶段。初步调查主要由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监测、数据分析以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等步骤组成。
通过调查,判断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筛选关注污染物,初步掌握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根据调查结果,如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则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如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则应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提出实施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和修复。
1.9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事土壤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试验室认可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环境调查或土地污染治理的业绩。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50万元以上类似(建设用地土壤调查、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或土壤污染与治理修复规划编制)项目业绩(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项以上;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高新区金泰国际1期9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按项目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金泰国际1期9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金泰国际1期9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38号拓东大厦4-5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泰国际1期9栋5楼
联系人:董晓扬、赵永丽、赵庆鹏
联系电话:0871-********、159*****057
邮箱:dongxiaoyang@cntcitc.com.cn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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