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本级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本级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本级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7: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167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警官,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工 189*****167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2023-A018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天津边检总站购置文检仪等业务装备设备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tjhz777@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报名表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具体情况联系代理人员:于工,联系电话:189*****167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本级     

地址: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            

联系方式:于工 189*****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189*****167

 

标签: 购置文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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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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