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
采购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交易编号DSXCZB-2023-040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袁辉联系电话180*****516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3-04-28 18: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3-05-06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29 18: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06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0011服务类******.0

公告内容

  •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以邀请的形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

    一、招标编号:DSXCZB-2023-040

    二、采购内容:

    根据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需求定制开发法律监督模型,模型包括危险驾驶犯罪类案监督模型,监狱服刑人员健康预警模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耕地占用税模型;提供以上法律监督模型的需求调研、定制开发、调试、应用全流程的建设。

    三、项目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预算价:******.00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如受不可抗力,如疫情、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合同履行期限可相应推迟。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5.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投标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4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6日16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2023年4月29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6日16时0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写字楼18层180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博爱路69号

    联系人:高长太

    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写字楼18层1803室

    联系人:袁辉

    电话:0933-*******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标签: 大数据法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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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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