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G********** 项目名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6,7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6,7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1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相关操作要求进行,若供应商因操作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启动解密阶段时间为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182*****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晓丹 电话:0660-*******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2023年04月27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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