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滨河大道中央分隔带水马等设备采购项目

贺兰县滨河大道中央分隔带水马等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贺兰县滨河大道中央分隔带水马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物/交通、邮电用房

采购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贺兰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5栋1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5栋105室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光明
项目联系电话139*****262
采购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贺兰县任和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光明139*****262
代理机构名称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 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梦娇132*****132

项目概况

贺兰县滨河大道中央分隔带水马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把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qq.com,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HW】2023-035

项目名称:贺兰县滨河大道中央分隔带水马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型号尺寸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水马

55cm*55cm上宽14cm下宽36.5cm

7500

2

连接杆

32#PVC

2500

3

T6镀锌钢管立柱

长度3M

100

管径8cm厚度2mm

4

爆闪灯

100

5

防撞桶

53cm*78cm

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和《贺兰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 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贺兰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 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再次进入网页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继续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把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qq.com,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电子版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5栋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5栋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贺兰县任和巷1号        

联系方式:丁光明13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 105室            

联系方式:杨梦娇132*****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光明

电 话:  139*****2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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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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