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教育系统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5年度蓟县教育系统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5年度蓟县教育系统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5-182
二、项目内容
第一类:块煤预计6000-7000吨,预算单价750元。分2包中标。
第二类:沫煤预计6000-7000吨,预算单价550元。分2包中标。
1.此项目采取招单价的形式,以中标供应商报价的每一项单价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按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供暖期结束前,如有天气等异常,按照天津市供热办统一要求执行)的项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2.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上述煤品的采购数量为取暖期学校用煤的预估数量,各中标供应商送煤地点和数量由装备中心统一安排,且最终结算以实际送煤数量为依据。
3.采购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实质性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应为2015年6月30日前,且经营范围内包含煤炭生产或经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须出具2015年第三季度计划所投煤炭煤质检测报告及产地销售授权书(原价备查)。
4.投标人应在蓟县有固定的煤炭经营场所或存储场地,具体要求:
(1)场地范围要求应在距装备中心10公里范围内的津围、京哈、邦喜、宝平主要干线附近(2000米范围内);
(2)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场地有地磅、办公附属用房及装卸运输设备;场地应有基本的围挡。
(3)以营业执照经营场地(所)为准;本县或外地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场地(所)不符合上述(1)要求,需提供符合(1)要求的租赁协议原件和经蓟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文件》正本内需提供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7日至14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盖公章和身份证到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时间:2015年9月29日8:30至9:30
2.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8:30至9:30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5.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
6.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城西石矿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赵福平
4.联系电话:138*****881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8.开户银行名称:天津农商银行蓟县东施古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3881
10.开户银行账号:****************027226
九、质疑方式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供应商权益,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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