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施工招标公告
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公2015-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国土资发【2014】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荫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 ,出资比例为40%/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嘉荫县红光乡;
2.3建设规模:约38.44平方公里;
2.4总投资额:约1146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0 日开工,2016年10月9日竣工;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化石挖掘地保护工程(A段)(投资额1491.40万元)
第二标段:化石挖掘地保护工程(B段)(投资额1450.89万元)
第三标段:地质遗迹加固防护工程 (投资额1058.44万元)
第四标段:地质遗迹护坡工程(A段) (投资额746.26万元)
第五标段:地质遗迹护坡工程(B段) (投资额801.72万元)
第六标段:地质遗迹护岸工程(A段) (投资额1966.48万元)
第七标段:地质遗迹护岸工程(B段) (投资额2000.00万元)
第八标段:地质遗迹护岸工程(C段) (投资额706.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第一、二、三标段要求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五标段要求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六、七、八标段要求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报名处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第四、五标段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书请在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黑龙江招标网<www.hljzbw.com>)下载。
4.3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荫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机构: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周先生 孟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yxgtzb2006@163.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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