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抽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11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210*********

项目名称:2023年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08]391号)和《关于公路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建设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67号)所列检测项目的单价;

采购需求:入围两家单位,为拉萨市202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提供第三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资料归档保存以及与检测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度签订合同后至下年度完成新一轮的招标并签订合同前;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小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同时具有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质量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检测、③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④钢结构工程检测、⑤室内环境质量检测、⑥建筑节能检测、⑦市政道路工程检测、⑧市政桥梁工程检测、⑨见证取样检测;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供应商注册地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还须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

【说明】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名称可能与西藏自治区不完全一致,此种情况只要包含以上内容认可。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9日至 2023年5月9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FCA数字证书后,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在有效期内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 16 日11: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7室(江冲路与纳如路交叉路口);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出错在评标时候造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因供应商原因异常导致现场无法读取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办事流程--资料下载—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采购供应商篇】。

(2)供应商无须提供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在完成开标之前,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4)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089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应的作业标段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资料下载-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事资料,各潜在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或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办理 CA 证书。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lasa.gov.cn/pub/indexContent_f4aee019-a87c-4b7c-9463-3204e7833ccf.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采购 人 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

电 话: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7楼

联系方式:0891-*******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采购人) 刘羽翔(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 0891-*******

采购计划备案表.zip

磋商公告.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工程质量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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