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V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V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IV 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EEBCTW2023-0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IV 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采购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V标段项目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JD68(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主要经过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等四个城区。
服务于西四环、世纪城、双榆树、大钟寺、三元桥、酒仙桥等功能区,深入东坝北区及中心区,为乘客提供出行便利,带动沿线区域发展。
正线全长 29.3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 21 座车站,其中换乘站 15 座。设置一场一段,在西四环外设田村停车场,在五环外东坝北区设置车辆段一座。
本标段包括从芳园里车站起点(右 SSK120+400.450)至工程设计终点(右 CSK129+446.249)范围内的芳园里站、高家园站、酒仙桥站、北岗子站、东风站、管庄路西口站,共 6 座车站及相邻区间(包括正线区间和出入线段),东坝车辆段。
2.2采购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V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4 号线延伸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JDSG3201标段项目不锈钢消防栓箱(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1-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谈判,填写完整的《谈判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登记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5.2采购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线上递交标书、线上开标方式,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10日9时 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IV 标段项目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地区万丰路东侧67号院
联 系 人:张京
电 话:138*****301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28
联 系 人:杨双羽
电 话:010-********
电子邮箱:eebdtzb@126.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IV 标段复合硅酸镁保温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登记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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