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道路清扫机招标公告

环卫道路清扫机招标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管养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管养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2015年度环卫道路清扫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养护单位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5GK-L025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2015年度环卫道路清扫机采购项目;

道路清扫机,数量:8辆。

项目预算:224万元。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设备的制造商或投标产品代理商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无,供应商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报名:

6.1、报名时间:各潜在投标单位于2015年09月11日15:00截止前(过时不候),前往南京市浦口区市政综合养护管理中心三楼301室(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珠南路21号,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养护单位前往现场报名。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的投标单位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簿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吕洋;电话:***-********138*****062.

6.2携带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公开招投标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如出现谈判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养护单位在谈判前注意查看www.njgp.gov.cn网站(下载专区栏)。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上汇款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汇款行具体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五份(壹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09月29日上午9:10至9: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

10、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9月29日上午9:30整,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磊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磊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886。

12、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洋;电话:***-********138*****062.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公开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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