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油招标公告
燃烧油招标公告
燃烧油采购招标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需要,对济东路沥青砼拌合站所用燃料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生产厂家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济东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
2、工程地点:滨州市惠民县麻店镇肖万村
3、招标范围:沥青拌合站所用燃烧油
4、采购数量及型号:
燃料油 冷喷 1400t
5、质量要求
要求燃料油为冷喷,热值不低于9000大卡;比重不大于1;含水量小于0.5%;闪点大于65℃。每吨拌合料平均所用燃料油数量不高于7KG。
6、供货地点:济东高速第八标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送货到场,卖方负责卸车。
8、供货时间:根据买方施工进度,买方提前3天电话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后1日内按买方通知数量到场。
9、油料供至买方现场后,由买方试验人员和材料人员共同给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退回,在实际生产中因油品质量原因给供货方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单独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生产商必须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内部控制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能依法维护招标方的权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按吨为单位进行报价,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装卸费、运费、包装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风险费、检测费、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发生的其它费用等一切与此有关的费用。以实际进场过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本次招标设有限价,高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3、具体报价方式及评标规定由招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宣读。
四、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可以是汇票或电汇,不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保证金缴纳联系人:张荣泉,联系电话:150*****988
招标人开户银行与帐号如下:
招标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第八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行滨州分行
帐号:********6123
摘要:**单位**项目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材料全部供完后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7日后予以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的。
②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
③经招标人审查,以及其他投标人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付款方式及说明
项目部材料科于每月20日给予挂帐,次月底前付至上月挂帐额的70%。每次支取材料费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如果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从实行之日起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投标人报名及开标时需带如下证件到场
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每缺少一项无权参加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9月14日。每天8:00-12:00,13:30-17:30;
2、报名地点:济东路八标项目部(247省道胡集与麻店镇中间路西侧)。
3、报名形式:只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
4、报名联系人:卜经理 联系电话:135*****922
5、监督部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刘继林联系电话:188*****977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济东路八标项目部(247省道湖集与麻店镇中间路西侧)。
九、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投标企业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同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对待。
(一)投标文件密封与递交
1、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2、投标企业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送到开标地点。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2015年9月15日14:30至确定中标单位之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辨认不清楚的;
4、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7、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报价与评标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根据市场行情及不可预见风险,结合自身实力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确定项目投标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本企业的成本报价,骗取中标。
2、本次投标实行两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作为评标价格。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者按废标处理。由招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招标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中标人的任何损失。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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