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招标公告

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

二、预算金额共计5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通过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合理确定沈阳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通过协调空间矛盾,统筹交通、水利、能源等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供保障。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6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 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相关核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项目内容

1. 基础数据收集整理。

对与“三区三线”划定相关的土地利用现状、已批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分类、人口、交通、能源、水利等25项基础数据和专项规划数据、重点项目等数据,统一数据格式、坐标系统,拼合、叠加、去重处理,转换为可与“三调”进行比对的空间数据图层。

2. 控制线划定。

(1)耕地红线划定。基于2020年三调变更数据为底板的耕地进行相关基础数据分析和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用地分析、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当尚未成林成草分析、河湖淹没情况分析、封育区情况分析、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分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分析等,生成调整图层。结合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耕地、河湖范围内拟退出的耕地,以及2009年底前在部系统备案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但仍调查为耕地3种情形进行举证,配合组织举证材料。

(2)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基于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更新获批占用补划数据为底板进行相关基础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污染详查结果分析、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分析、“两规一致性”分析、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六种情形分析、不稳定耕地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内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分析、城镇开发边界内零星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分析、碎小图斑分析等,生成调入、调出图层。对于重点项目建设项目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按要求形成举证文件。

(3)生态保护红线。在2021年6月上报国务院版本基础上进行相关基础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确需调出分析、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的连片稳定耕地改划永久基本农田分析、因成片人工集体商品林调出分析、因矿权调出分析、因开发区调出分析、因村庄调出分析、因城镇调出分析等。

(4)城镇开发边界。基于2020年三调变更数据为底板的城镇进行相关基础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避让优质耕地分析、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分析、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分析、扩展系数测算等。

(5)相关报告及表格。形成三区三线划定报告、城镇开发边界论证报告。

3. 控制线入库。

(1)按要求形成汇交数据。对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4条控制线,按照数据汇交要求整理汇交数据。将成果核心数据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并报批。

(2)数据质检及修改。对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4条控制线按照国家质检软件要求进行检查修改。

(二)主要技术依据

1. 《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

2. 2022年5月13日省政府 “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部署会议。

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或按审批权限通过审定,提供审定意见或会议纪要,并按需求汇交入库。

3.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徐鑫
电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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