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工业用甲醇”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工业用甲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详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申请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甲醇西北区域甲级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贸易商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投标产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及运输合同扫描件)。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201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5.投标人必须在长庆气田区域(延安、榆林、乌审旗、靖边、定边)之一、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安全储存条件且获得法定许可资质的甲醇储存库。若是租赁储存库必须具备安全储存条件且获得法定许可资质,投标人必须带有效的合同原件(原件带到现场核对)及合同扫描件。6.投标人必须提供标的物储存地点、储存能力、联系方式等,投标人书面文字澄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企业法人签字,所提供标的物储存地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取消投标人评标或甲、乙级供应商资格。7.投标人对在长庆气田区域内复杂道路及冬季供气高峰期保证供应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字盖章。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9-0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9-14 17:00:00.0 | |||||||||||||||||||||||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一份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资料,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资质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09月08日至2015年09月14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5号2#楼3011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标书购买,1标段4000元、2标段3000元、3标段3000元、4标段25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9-29 08:30:00.0 | |||||||||||||||||||||||
2015年09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51号长庆宾馆后三楼第八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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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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