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硒鼓及复印纸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硒鼓及复印纸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就“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硒鼓及复印纸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LZGSJZCG-2015-3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硒鼓、复印纸采购项目
  
  一标段(LZGSJZCG-2015-3-1):硒鼓采购项目
  
  二标段(LZGSJZCG-2015-3-2):复印纸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一标段(LZGSJZCG-2015-3-1):硒鼓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

型号

数量(个)

1

OKI打印机

B820DN

1

2

惠普打印机

M1319F

4

3

惠普打印机

Laser Jet 3050

5

4

三星打印机

ML-2951D

11

5

联想打印机

M7450F

38

6

惠普打印机

laserjet 1536 dnf MFP

25

7

惠普打印机

laserjet M1522 nf

20

9

联想打印机

M7900DNF

27

10

惠普打印机

laserjet 5200

17

11

三星打印机

ML-1210

2

12

三星打印机

SCX-4623FH

2

13

惠普打印机

Coloe Laser Jet CP2025(彩色)

2

14

东芝打印机

E-STUDIO 2008F

26

15

佳能传真机

FAX-L140

2

16

东芝传真机

E-STUDIO225

1

17

三星传真机

SCX-4623FH

2

18

惠普传真机

M226dw

3

19

佳能传真机

FAX-L140

1

20

佳能复印机

IR2016J

1

二标段(LZGSJZCG-2015-3-2):复印纸采购项目

序号

纸型

数量(箱)

1

A4(80g)

128

2

A3(70g)

15

3

B4(70g)

16

注:A4纸每箱为8包,A3纸每箱为4包,B4纸每箱为4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从事办公用品销售,在林芝市有固定营业场所。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从报名的供应商中随机抽选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询价采购活动,随机抽选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中供应商。
  
  四、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相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关于报名
  
  (一)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者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不是法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30-12:30、15:30-17:30(北京时间),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办公楼4楼)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询价文件。
  
  2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4楼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硒鼓 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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