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黔02破11号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黔02破11号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招募投资人公告

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招募投资人

公告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24日作出(2022)黔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西西对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伟志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10月08日作出(2022)黔02破1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滴水律师事务所担任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伟志公司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伟志公司资源,实现伟志公司财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伟志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伟志公司概况

伟志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577*******,法定代表人为廖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住所地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东路(茶叶林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对面),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处于存续状态。伟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项目开发情况

(一)土地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伟志公司开发建设的领秀城项目,土地坐落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中路与茶叶林交叉口西南角,规划面积为*****.2㎡,其中已征用地面积为*****.45㎡;未征用地面积为*****.01㎡(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为准);代征河道绿化用地面积为1624.06㎡;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2234.68㎡。

1、已征用地有4块国有土地,均坐落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中路与茶叶林交叉口西南角,具体如下:

1.1 第一宗土地(地号15-5-1)面积为*****.45㎡,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黔钟经国用(2011)第0398号;第二宗土地(地号15-5-2)面积为406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黔钟经国用(2012)第0046号。

目前,第二宗土地上(即荷城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建有4栋2层房屋,管理人已对一楼门面进行梳理,约有门面130个;二楼部分住房现不定期出租他人使用。

1.2 第三宗土地(地号15-5-3),面积为60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黔钟经国用2002字第0107号。因历史原因,该宗地块现登记在钟山区荷城办事处官厅村委会名下,管理人已向钟山区财政局等机构核实伟志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交纳该宗土地出让金相关资料,待管理人与名义权利人协商后进行变更登记。

1.3 第四宗土地(地号15-5-4)土地面积为629㎡,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黔钟经国用2002第0207号。因历史原因,该宗地块现登记在原六盘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六盘水个体经营者协会)名下240㎡、六盘水建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389㎡,管理人已收集到该宗土地属伟志公司的相关证据,待后期管理人细化处理。

2、未征用已实际使用地现状,具体如下:

伟志公司开发建设领秀城一期4、5、6号楼所占土地为未征用地,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现管理人已与钟山区有关主管部门初步拟定该一期4、5、6号楼合法续建方案。

3、代征河道绿化用地及代征道路用地现状

代征河道绿化用地及代征道路用地,目前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总体可建设工程

1、伟志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名称为“领秀城”,拟建1、2、3、4、5、6、7、8、9号楼,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为******.86㎡。

2、在建领秀城一期项目4、5、6号楼,楼层建设情况

2.1 在建4号楼规划设计地上层高为28层,主体部分已修建至第五层(不含地下两层),尚差23层封顶。

2.2 在建5、6号楼规划设计地上层高为28层,主体部分已修建至第四层(不含地下两层),尚差24层封顶。

3、待建工程。领秀城项目二期工程1、2、3、7、8、9号楼,尚未开发建设,地上部分建筑物尚未拆迁。

三、债务情况

管理人在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经审查,管理人依法已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64元(不含拆迁安置债权额)【其中确认消费型购房债权本金********元;税款债权*******.8元;职工债权*******.36元】。前述债权确认金额以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目前,尚有部分暂缓确认债权及进入诉讼的债权尚未最终确认,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了解该部分债权数据及伟志公司其他财产状况。

四、意向投资人遴选条件

(一)拥有足够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和经营能力,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处理房地产重整经验或背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及信用记录优良,且未负到期清偿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需提供联合投资人工作计划,明确各自分工及权利义务,确定具体执行人。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投资经验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现金流等);

(3)所需附件及资料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D.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信息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E.符合招募公告中“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2、资料递交方式

(1)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并捺印;密封后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管理人,并同步扫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注:无论是否被选中为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2)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中段784号人寿保险公司小区一单元501室,收件人余律师,联系电话187*****442

(3)招募投资人咨询电话:梅律师186*****055;余律师187*****442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及保证金

1、资格审查

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审核结果。

2、保证金规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此次报名的,应当向以下账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账户名称: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132*****0992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2)意向投资人需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保证金交纳至管理人账户;逾期未交纳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遴选。

(3)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需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交纳的保证金自行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相关细则由重整投资协议另行约定。

(5)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未按重整计划履行义务或拒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回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伟志公司资产,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

(6)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同时作为意向投资人履行保密协议的担保。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破产重整企业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诉讼信息、管理人文件等非公开信息(管理人已公开的除外)。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破产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能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破产管理人有权不予退回,并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到管理人处查阅伟志公司的资产情况、债权确认情况、在建工程情况等,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伟志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予以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1、意向投资人应根据其对伟志公司的资产、负债等相关情况的了解及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围绕偿债、经营等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2、意向投资人应最迟在2023年05 月14 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同时提交其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伟志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3、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根据有利于发挥偿债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投资人履约能力、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保障等情况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投资人进行谈判,确定重整投资人。

4、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5、管理人经过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需在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后,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合理部分管理人纳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

6、投资方案合理部分作为重整计划草案组成部分进行表决,债权人大会表决前管理人有权就投资方案进行调整。

六、参与遴选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伟志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的本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2、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初步审计评估数据,后期可能存在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3、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判断投资风险。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

4、如出现影响伟志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适时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公告,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5、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可根据招募工作的相关需要,对招募流程、招募条件等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六盘水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伟志招募公告.pdf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人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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