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招标公告

财务顾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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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5-GFFW-099

1.招标条件

为创新融资工作水平,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发展基金建立工作。现就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入库单位数量:两家机构入围

2.6招标范围:负责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创新金融工具设计、投融资分析、资金募集与投资管理等方面的顾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入库有效期:入库有效限为壹年,实施期限自招标人下发入库通知书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财务顾问的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并成立十五年及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为从事企业管理咨询。

3.2投标申请人还需具备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基金募集和专业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并拥有至少1项基金募集与管理的业绩案例(以合同为准);投标人应拥有投融资咨询或实务方面的长期运作经验,拥有至少2项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资产评估师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D)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座

联系人:邱实

电话:********

传真:********

日期:2015年9月7日

标签: 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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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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