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招标公告

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招标公告

展开基本信息 关于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民政局

安宁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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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增强广大干部搞好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全面了解掌握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现状,及时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督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查看村(居)务公开的制度、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

1.公开制度健全。是否健全和完善村(居)务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

2.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是否按照《安宁市村(居)务监督委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安办通〔2013〕35号)确定的《安宁市村(居)务公开目录》、《安宁市村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安民〔2011〕7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是否按照村(居)民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村(居)务公开内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以一定形式及时向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是否逐笔、逐项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看得明白。

3.公开程序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是否根据本村(居)的实际,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制定公开的具体方案;方案是否经过审定后通过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布。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街道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备案;村(居)民对公开内容的查询、质疑情况,村(居)委会对所提出的问题是否给予解释和公开答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质疑、投诉是否及时进行调查,是否督促村(居)委会以适当形式进行解释和答复或重新公开。

4.公开时间及时。是否按照每季度首月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每年固定公开四次,阶段或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限较长的重大村(居)务,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进展情况,全部完成后,及时向群众公开办理结果。

5.公开形式灵活多样。村(居)务公开是否以固定的公开栏公开为主,辅之以橱窗、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等形式,扩大宣传面,真正达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是否按照党务公开、政(事)务公示、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惠民政策)、其它事项公开(群众意见)等栏目进行设置。

6.公开档案完整。各村(居)是否建立村(居)务公开工作档案。公开资料是否全面详实,与公开的内容相一致。公开档案是否由专人负责,定期整理,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三、实施步骤

此次督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村(居)对照村(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看村(居)务是否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是否做到点题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否正常履职;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查找分析原因并逐项整改。

(二)全面检查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实地对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以听、看、访为主。听:即听取各村(居)工作汇报;看:即看村(居)务公开栏上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档案资料,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台账;访:即访问群众,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的满意程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要充分认识村(居)务公开工作对于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的落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认真自查,切实整改。村(居)务公开工作备受群众关注,是人民群众评判基层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次专项督查活动以查细、查实、查到位为目标,在发现问题加强整改上下功夫。各街道、各村(居)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自检自查不断提高村(居)公开工作水平。对那些弄虚作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居)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确保成效。各街道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深入调研,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内容真实、运作规范、注重实效、形式多样、强化监督、简明扼要、浅显易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六个内容”、实行“两个统一”、规范“五个程序”、强化“两项管理”,切实提高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乡基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责任,提升效果。各街道、各村(居)要把解决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帮助基层干部克服怕“太透明、难办事”的思想,增强依法公开的观念,坚决纠正和制止假公开、半公开现象。进一步拓宽群众知晓村(居)事务的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有序地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切实减少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强村(居)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基层民主政治环境。

附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表(一)

<!--[if !supportLists]-->2. <!--[endif]-->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表(二)

<!--[if !supportLists]-->3. <!--[endif]-->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

 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民政局     安宁市农业局

2015年8月31日

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表(一)

村(居)名称

公开次数
第 季度第 次
公开时间
月 日~月 日

公开内容

是否审核
党组织□  村(居)委会□  监委会□
审核通

过时间
月 日

村(居)监委会意见采纳
采纳□     未采纳□
监委会审

核时间
月 日







(居)










其它

事项

公开

(群众意见)

村(居)主任:            检查人:

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表(二)

村(居)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公开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公开制度建立。          是□  否□

<!--[if !supportLists]-->2. <!--[endif]-->民主管理制度。          有□  无□

<!--[if !supportLists]-->3. <!--[endif]-->民主理财制度。          有□  无□

<!--[if !supportLists]-->4. <!--[endif]-->民主决策制度。          有□  无□

<!--[if !supportLists]-->5. <!--[endif]-->公开工作专人负责。        是□  否□

公开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党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2. <!--[endif]-->政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3. <!--[endif]-->村(居)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4. <!--[endif]-->财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5. <!--[endif]-->服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6. <!--[endif]-->其它事务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7. <!--[endif]-->以上公开内容是否存打捆公开。   是□  否□

公开程序
<!--[if !supportLists]-->1. <!--[endif]-->制定公开方案。          是□  否□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公开方案的审核完善。       是□  否□

①党组织的审核。         有□  无□

②村(居)会议或代表会议审核。  有□  无□

③监督委员会审核。        有□  无□

<!--[if !supportLists]-->3. <!--[endif]-->通过公开方案。          是□  否□

①党组织的通过。         是□  否□

②村(居)会议或代表会议通过。  是□  否□

③监督委员会通过。        是□  否□

<!--[if !supportLists]-->4. <!--[endif]-->组织实施公开。          是□  否□

①按方案公开。          是□  否□

②公开内容完整。         是□  否□

③是否假公开。          是□  否□

④是否半公开。          是□  否□

<!--[if !supportLists]-->5. <!--[endif]-->存档备案工作。          是□  否□

①公开后资料留存备案。      有□  无□

②公开情况图片资料。       有□  无□       

公开时间
<!--[if !supportLists]-->1. <!--[endif]-->经常性工作按季度公开。      是□  否□

<!--[if !supportLists]-->2. <!--[endif]-->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是□  否□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是□  否□

<!--[if !supportLists]-->4. <!--[endif]-->财务公开按月。          是□  否□

<!--[if !supportLists]-->5. <!--[endif]-->财务公开按季度。         是□  否□

<!--[if !supportLists]-->6. <!--[endif]-->公开内容留存时长。

①7天。             是□  否□

②10天。            是□  否□

③10天以上。 是□  否□  

公开形式
<!--[if !supportLists]-->1. <!--[endif]-->固定公开栏。           有□  无□

<!--[if !supportLists]-->2. <!--[endif]-->会议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3. <!--[endif]-->广播公开。            有□  无□

<!--[if !supportLists]-->4. <!--[endif]-->发放公开单。           有□  无□

<!--[if !supportLists]-->5. <!--[endif]-->公开至小组。           有□  无□

公开档案
<!--[if !supportLists]-->1. <!--[endif]-->是否建立公开档案备查。      是□  否□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公开档案是否保存完整。      是□  否□


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

村(居)名称
公开制度

(健全或不健全)
公开内容

(规范或不规范)
公开程序

(符合或不符合)
公开时间

(符合或不符合)
公开形式

(多样或单一)
公开档案

(完善或不完善)
























































































检查人:                        时间:

安宁市村(居)务公开目录

本目录编制遵循了普遍性要求和特殊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把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和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和其它公开六个类别。村(居)“两委”要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

一、村(居)党务公开内容

1. 组织设置和党员结构情况;

2.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3. 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 干部管理监督举报电话;

5. 街道干部民情恳谈制度、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街道社区民情恳谈制度;

6. 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年度工作实绩;

7. 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8. 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9.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10. 本村(居)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11. 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12. 创先争优具体内容;

13.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14. 为民服务情况,包括服务事项、内容、程序、结果等;

15. 困难党员定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16. 主要公开街道党工委出台的有关文件;

17. 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18. 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评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19. 廉政风险防控、执行力提升、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教育活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20. 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21. 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22. 党代表推选情况、党代表履职情况;

23.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24. 上级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5.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协商产生的人员名单及情况。

二、政务公开内容

1. 各级支农惠农文件政策和措施;

2. 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实施情况,村庄建设、改造、拆迁方案;

3.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本年度依法登记新婚夫妇名单;批准生育二胎的夫妇姓名及政策依据;早、私婚名单及罚款数额;计划外生育名单及及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对象、数额;

4. 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拔救灾救济款物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款物的来源、名称、数量、发放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名称、数量等;

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农户医疗费收缴和报销金额。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及申领程序;

6. 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专项扶贫款、购置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补贴等;

7.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办程序、享受的人员、优抚等各类农户的补贴标准、人员名单、金额及兑现情况;

8. 宅基地审批政策落实。本年度可以审批建房户建房理由、地点、面积、公开建房户姓名及街道批准情况;

9. 重要政策公开落实。减免农村税费、农村征兵、农村社会保障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重要政策和上级的要求,及时公开;

10. 监督村务公开的监督组织、联系人员、电话、地点;

11. 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事项。

三、村务公开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居)民自治范围的需要向全体村(居)民公开的村(居)民自治事务;

2. 村(居)委会基本情况、村(居)委会成员分工和联系电话、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和各组成人员、协会、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

3. 村(居)委会三年任期规划目标、各项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年度工作计划、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 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等事项;

5. 社会公益事业办理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办学、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建设方案。文明生态村和新农村建设方案及结果。投资项目、金额、资金来源、完成情况;

6. 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村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表以及评议结果;

7. 农村土地、荒山、矿山等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村集体机动地和农户土地调整变动情况。年度农户流转土地数量、长期外出务工人员统计表;

8. 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和合同履行情况;

9. 村内户籍人口增减和长住、流动人口变化情况;

10. 解决村(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农民办实事情况。年初公开建设项目名称,季度公开进程,年终公开完成情况;

11. 村(居)委会为村(居)民提供的服务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各种服务项目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由村(居)委会经办的生产生活费用代收代缴情况;

12. 新增老年人保健津贴享受人员名单及情况;

13. 其他应公开的事务事项。

四、财务公开内容

1. 财务收支计划。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收益分配计划。

2. 各项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入、 “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 上级专项补助款项、 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

3. 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集体经营支出、村组(社)干部报酬、报刊费支出、集体公益福利支出、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其他支出。

4. 各项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资产。

5. 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鱼池坑塘、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6. 债权债务。包括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银行(信用社)贷款、欠单位和个人款、其他债权债务。

7. 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

8.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支出、资产出租和转让、重大投资和借出款项等的民主决策情况,民主理财小组的民主理财工作记录等。

五、服务公开内容

1. 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各类农村协会组织会员培训、农药化肥供应、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机耕植保、水利建设、水电维修、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

2. 农村社会服务。新型合作医疗、扶贫济困、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及托老托幼、独生子女奖励、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等。

3. 农村平安稳定服务。防洪、防火、地质灾害,治安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

4、农村公益事业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环境整治、村级道路、桥梁、学校建设、供电供水、广播电视,红白理事会章程。

六、其它事项公开

村(居)民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它事项等。村(居)民提出的建议意见及反馈落实情况实行点题公开。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投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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