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东宁县龙泉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招投标编码: SG0302G15014 公告发布日期: 2015-09-07
报名开始时间: 2015/9/7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9/9 16:00:00
报名地点 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宁县北河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2*****666 联系人: 刘玉梅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宁县龙泉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东宁县新世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团结路北、黄松路东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东宁县龙泉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宁县龙泉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 东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以 东发改投资[2015]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宁县新世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县龙泉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团结路北、黄松路东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工程估价:591万元
2.6建设规模:黄松路:196.47米,宏源街:203.282米,小区热力管道等。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1日,计划总工期388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未参加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在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论“待定”或“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3.3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企业应自行查询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市场行为信息平台”中有关扣分事项文件。
3.4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黑龙江省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的。
3.5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7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在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宁县北河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网上报名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无效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⑸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应提供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法人到现场确认);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如建造师到现场确认);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宁县北河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须保持发放时状态并完整无损,未中标人将完整图纸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中标人图纸自己保留用于施工,图纸押金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宁县北河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宁县新世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宁镇光明街1号 地 址:牡丹江市新宏基大厦1101室
邮 编:157299 邮 编:157000
联 系 人:潘宇涛 联 系 人:任忠宇
电 话:133*****007 电 话:156*****6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宁支行
账 号: 账 号:****************2649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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