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怀集县将军山矿区废水及厂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怀发改资[2015]174号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已由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资[2015]174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怀集县将军山矿区废水及厂区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地点为怀集县凤岗镇;招标内容为废弃旧矿区以及1~3号矿洞渗水、露天废矿堆场和生产区渗水废水收集系统设计工程、污水处理站工程、配套工程等施工总承包,标准工期90日历天,招标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已办理肇庆市IC卡的企业。
广东省内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建造师。注册执业建造师须按规定成功办理延续注册。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资料:(1)投标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及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5)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证、B证、C证);(6)肇庆市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IC卡。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正二副,订装封面、打印目录页码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退回,由申请人的投标员持上述资料到场报名,经核对资料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1日,9:30~11:00,15:00~16:30;怀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怀城镇金龙一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500元/份。
五、投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当各标段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当各标段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成为正式投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怀集县星龙矿冶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260
8.2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
怀集县星龙矿冶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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