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天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NJTD-2023-005

2、项目名称:高淳区2023年漆桥街道和平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82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供应商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天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甘霖路37号2幢2单元204室)进行投标报名、接受审查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加盖公章为无效资料)按顺序装订到指定地点报名。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南京天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甘霖路37号2幢2单元204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电子档壹份(用U盘存储随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有误,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甘霖路37号2幢2单元204室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公告媒体: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7.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评委费先由代理单位代付,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价为基础一并支付清单编制费、代理费及评委费。清单编制费按照苏建价协【2022】7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记取,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文件规定记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河滨路1号

联系方式:183*****70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天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甘霖路37号2幢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 189*****53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9*****530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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