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建设等10个(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公告

环境建设等10个(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95号
开标时间:2015-09-29
所属行业:14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0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所属地区:11
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95号1. 招标条件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2015年第13  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按时完成省市宜居办下达给马尾区的2015年的施工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缓解项目建设融资难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马尾区人民政府经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决定采用(EPC+PPP+OM)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马尾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作为招标人和项目实施机构,并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与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2.1项目名称: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2.2项目地点: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内。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亭江10号路拓宽改造、玉藻路道路工程、亭江新街及周边小街巷道路改造、亭江污水管网建设(扩面)工程、铁南东路一期、铁南西路二期、马尾旧镇(含旧港区)污水管网工程、君山西路北段、出口加工区区内道路提升工程和立体停车库等10个子项目,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585亿元人民币 (含投资管理费),最终以马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建安结算价为准。具体概况如下:
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概况估算建安造价(万元)
1亭江10号路拓宽改造长630米宽24米5500
2玉藻路道路工程长1105米宽12米3350
3亭江新街及周边小街巷道路改造长1500米宽12-18米1800
4亭江污水管网建设(扩面)工程长9300米管径300-5001000
5铁南东路一期长1550米宽24米4900
6铁南西路二期长630米宽24米2200
7马尾旧镇(含旧港区)污水管网工程长1800米管径300-6001900
8君山西路北段长778米宽12米2300
9出口加工区区内道路提升工程长2800米宽12-18米2400
10立体停车库全自动巷道堆垛类机械立体车库,高15米左右,停车量100台左右,采取主体为钢结构、外墙为玻璃幕墙。500
合计25850
本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上述1-10个子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合作、运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上金额最终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2.4招标内容和范围2.4.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投资人招标项目。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子项目项下约定范围内的设计、投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运营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4.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合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其中:子项目1-9项含道路工程拓宽、管网等项目,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及施工总承包建设;子项目10立体停车库项目,由中标投资人负责承担钢结构立体停车库(含智能化停车系统)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及移交。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EPC+PPP+OM模式运作。马尾区人民政府授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和项目业主单位,并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与中标投资人签订《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由中标投资人全资成立项目公司,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与项目公司签订《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合作人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及《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由项目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中标投资人签订相关合同。各子项目工程竣工后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中标投资人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接收单位。2.6建设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2.7特许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2.8项目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设计规范要求。(2)市政要求: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3)房屋建筑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3.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类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的,已按闽建[2013]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解释规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④设计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1)投标人2014年度营业额不小于12.5亿元;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2)投标人2014年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2.58亿元。3.2.4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家。若为联合体投标,但应由具备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由其负责组织施工)和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由其负责设计)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人(主办方)应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并在项目公司中控股或占主导地位,该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及投融资能力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3.2.2①和③、3.2.3要求的资格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 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4.2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理人携带下述资料:(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公证应由设区市及以上公证机构出具,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4)投标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投标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原件;(6)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及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302开标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简要注明“马尾区2015宜居建设项目”)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 号:****************09287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邮 编:350015电 话:****-******** 联系人: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联 系 人:郑欣、吕洁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箱:fjmzzj@126.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95号项目名称: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马尾区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等10个项目(EPC+PPP+OM)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申请人(主办方)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申请人(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注明联合体主办方及所有成员的名称并加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及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