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2022年4月18日至5月27日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邢办密传〔2022〕21号)要求,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分解任务清单,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按巡察有关要求,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开通报。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三农”决策部署落实的的重要标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自觉落实“四个亲自”,层层动员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4月8日接到市委巡察通知后,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局党组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局党组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整改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发挥政治巡察作用,体现政治整改效果。8月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宋华英市长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2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局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一并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增强全面改、彻底改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全面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全面加强整改工作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为3个方面9项33条具体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一位局领导为责任人,具体工作明确牵头科站、时限要求,明晰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与巡察整改任务一同推进、同步落实。在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过程中,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征求意见,及时开展会商。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督查督办。
(三)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会等会议上逢会必讲,对巡察整改既全面部署又具体督导。分管局领导主动入位,带头组织人员力量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进展汇报,逐项查看整改佐证材料,对分管科站整改进展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驻局纪检监察组“点对点”跟进监督局党组巡视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局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同题共答、同向用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9月26日组织16个责任科站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逐项调度整改落实情况,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紧盯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坚持动真碰硬,勇于自我革命,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党组坚持对症下药与举一反三相统一,“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高标准严要求,真改实改,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聚焦巡察整改任务,从项目、机制等方面入手,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有抓手、推进有行动、落实有硬招。在整改工作中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坚持结果导向,坚决防止浅尝辄止倾向,避免发生文件印发了就代表做了、做了就代表做好了等问题,坚持往深里走、往实处抓,持之以恒抓好已印发文件措施落实落地。坚持举一反三,既抓具体问题整改,也抓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完善了《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长专题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6项制度规定,并与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结合,对农业农村系统存在的“三资”管理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以及干部人事管理等问题,下决心碰,下功夫改,坚决啃下硬骨头,深化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9项33条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33个,基本完成0个,未完成0个。其中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1个,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 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2019-2021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2次,仅对上级相关精神学习传达,没有安排过专题学习。”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今年以来,按照《2022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局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二是充分利用“政治学习一刻钟”“周一夜学”等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以及近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市委巡察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组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法治思想、国家总体安全观等论述,党内法规规章,局机关制度规定,各位局领导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深入进行交流研讨,学习领悟深刻,研讨发言贴合实际。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对中央一号文件等内容,真正沉下心来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措施不够,2019-2021年全市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下滑。”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首要内容,购买习近平论“三农”工作读本100册,在第21、22次党组会,第4次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学习常学常读,温故而知新。二是8月9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出安排部署。8月25日,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宣讲会,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刘全文作主题报告。三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提出了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8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和举措。同时,就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并进行分档评价,确保完成今年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目标。四是抽调年轻骨干,成立一产固投工作专班,建立农业投资项目台账,每月调度进展,定期通报入统情况,持续推动农业投资增长。今年以来,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提升,1-8月份农业固投增速为4.6%。
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扎实。职能科室均以收照片和宣传等业务工作代替为民办实事;个别谈话发现,农业农村局普通党员多数未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中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二是加大“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宣传力度,组织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和业务特点,积极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先后多次深入联创共建社区开展社区帮扶活动,促进社区环境更美丽,人民更和谐,不断提升社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科站为单位每周参加文明志愿者执勤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参与度。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三年来,局党组工作 分工不涉及意识形态领域,2020-2021年制定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全相同;经党组会研究上报市委的2021年上半年和全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相似度95%以上。”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杜晓军同志分工专门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二是4月19日,第8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月24日,第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印发《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8月1日,第21次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任务清单。三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管理,按时向市委报送《2022年上半年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向市直工委报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四是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妥善处置各类网络突发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各界“三农”关切。
五是“保密工作开展不扎实。涉密标识粘贴不规范,涉密计算机标识缺少使用部门、编号等要素;未严格落实涉密计算机口令“更换周期不超过1星期”要求。”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保密知识学习。今年以来,在第4次、第12次、第15次、第20次党组扩大会上先后4次专题学习《保密法》、《实施条例》以及《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等。二是进一步对涉密计算机标示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标注了编号、密级、使用部门、责任人。明确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建立涉密人员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涉密计算机口令,进行每周更换,严格落实“更换周期不超过1星期”要求。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力度不够,推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问题。
六是“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不够有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层次不高,产业融合链条短,目前全市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70%以生产为主,2020年新上项目230个,种养类项目占比67%,2021年新上项目362个,种养类项目占比72.38%,种养类项目占比增加”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延伸产业融合链条,2022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49家,生产型龙头企业占比达到57%,下降13个百分点。二是加快农业招商和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7月底,新上农业项目248个,种养类项目占比57.4%,种养类项目占比下降14.98个百分点。三是为深入实施“农业项目突破年”活动,7月26日、9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邱海飚先后带领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赴京到农业农村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资委、新发地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对接活动,力争通过二产发展,连一带三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七是“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主要存在资产清理不彻底,上报合同数与实际数出入较大,问题合同存在漏排漏报等情况。本轮对8个县(市、区)的5个农业农村局和16个乡镇(办)进行的常规巡察,发现涉及“三资”问题1496个。开发区火炬办事处清理合同308份,问题合同17份,巡察发现实际问题合同257份,占比85%,邢东新区永兴村漏报合同233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强化农村(社区)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集中对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定期通报各县(市、区)进展排名,形成褒先促后的工作局面。二是全市所有20个县(市、区)均通过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了电子记账,各种票据附件实现同步上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全部上传平台,薄弱村提升数据全部由平台生成,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三是2022年8月4日召开“全市深化农村(社区)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暨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推进视频会”,市委副书记王现坤、市政府副市长张志峰出席会议并讲话。9月6日市委农办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暨薄弱村提升调度会,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截至2022年9月15日,全市提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份,其中应清理规范*****份,已完成清理规范*****份,规范率达到100%,乡村两级书记签字盖章率达到100%,通过合同清理实现新增集体经济收入2.5亿元。针对巡察发现的开发区火炬办事处、邢东新区永兴村合同相关问题,已进行了全面整改。
八是“推进农民富裕富足效果不明显。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75元,2021年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741元,差距拉大。全市5226个行政村中,826个行政村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占比15.8%”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先后3次对近三年和今年以来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我市在农民收入方面存在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农民增收工作。二是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沟通机制,及时汇报我市农民增收工作进展情况。据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反馈,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完成9006元,同比增长5.7%,与石家庄市并列全省第6位,高于唐山市(5.6%)、廊坊市(5.3%)、秦皇岛市(5.2%)和沧州市(5.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全省5.6%),比去年同期前进4个位次。三是8月4日、9月6日先后召开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推进视频会、调度会,对促进村集体增收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23日市委农办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的通报》,对落后县进行再督导。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已清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3685个,占比71.47%。
九是“乡村宜居宜业存在短板指导督导美丽乡村建设不到位,临西县2021年计划新建美丽乡村12个,实际完成8个,临城县2021年新建美丽乡村20个,其中6个不达标;农村改厕存在验收把关质量不严,2021年摸排发现,全市存在问题户厕*****个,其中9463个不能使用、*****个不能全年使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邢台市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强化台账管理和月报制度,督促临西、临城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纳入2022年台账管理。截止8月底,涉及临西、临城问题已全部整改,2022年新创建美丽乡村216个。二是7月12日全省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歼灭战”动员会以来,制定了《邢台市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行动方案》等文件,先后召开25次专题会议调度进展,统筹县(市、区)人居办、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工作力量,进行地毯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改、边建机制。市级组建暗访督导组,进行不间断暗访督导。截止目前,共排查农村户厕179.9万座,其中已改户厕112.5万座,问题户厕15.5万座;共排查农村公厕*****座,其中已改公厕*****座,问题公厕1506座,所有问题厕所已督促县(市、区)整改到位。三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沙河市、信都区养羊场问题进行核实,指导所在乡镇政府完成搬迁、清理、消杀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逐级验收并销号。目前,中央督察反馈3个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十是“落实农业改革任务不到位。2020年市委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落实8类改革举措,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5类改革举措仅完成年度任务的50%,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任务完成年度任务的60%”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局机关承担改革任务的相关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农业农村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改革步伐;二是认真谋划,精准建立“改革要点、改革重点、改革试点”三本台账,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月度、季度、年度目标,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三是加强督察评估考核。通过书面督察、会议督察、实地督察、专题汇报、访谈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督导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涉及巡察反馈的跨年度改革任务,已按时间节点推进完成。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问题
十一是“市委农办力量薄弱。作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所设的秘书科只有1名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无力围绕“三农”发展开展深入研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局在编在岗人员进行系统梳理,统筹协调1名事业单位人员和2名公益岗人员协助农办秘书科科长工作。二是将占用锁定事业编制滑荣辉同志人事关系调整到局机关,充实市委农办秘书科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市委农办工作人员队伍力量。三是下一步,继续通过公务员招录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途径,进一步充实市委农办人员力量。
十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以来,25个涉农项目均在党组会议研究前申报,24个项目存在实施过程中变更实施方案或实施主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重新学习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执行。二是重新学习完善《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农业项目申报进行约束,严格按照《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三是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长专题会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集体决策,对项目主管科站审核把关责任进行约束强调,对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严格履行专家评审制度,确保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必要时要深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现场查看,确保项目实施主体具备基本承载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纠治“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十三是“处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不积极。2021年11月审计反馈的2018-2020年,向131名职工发放有毒有害津补贴143.73万元问题,直至2022年6月6日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审计反馈以来,2021年全局有毒有害津贴暂停发放。二是在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涉及4名职工已主动将所领取的补贴原数*****元退回市财政。2022年4月1日,局党组对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组织约谈。6月6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原人事科长予以诫勉,人事科1名工作人员及4名违规领取补贴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以此为契机,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强化政策学习和制度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执行考核、考勤办法不严格。局属各单位考核办法下发后,未按要求每月进行积分排名;有“官本位思想”,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只针对科级及以下干部,没有对处级干部的考勤提出具体要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今年以来,为切实纠治“四风”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化“四风”纠治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深化正风肃纪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全局认真自查自纠,建立清单台账,做好整改落实,以此带动全局上下提升干劲,改进作风。二是重新完善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将处级领导干部纳入考勤范围,并提出具体要求。9月18日,局党组召开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对整治机关作风,加强干部职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部署。三是强化日常明察暗访,9月9日、9月22日、9月28日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在班在岗、值班带班、办公用房、办公环境、公务用车等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检查情况向全局各科站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和值班执勤等各项工作纪律。
十五是“公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公车使用率低。2021年共派出公车2405车次,22辆公车中有2辆全年闲置,2辆仅使用两三次。个别派车单有同一车辆同一时间段派往不同地点的逻辑错误”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印制《邢台市公车改革政策解读》100册,分发给局属各科站,加强公车使用规定的学习,确保公务用车按提前登记预定的目的地行驶。二是重新完善《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公务用车,尽快向市公车办提交报废手续,避免造成个别公车长期闲置不用的情况发生。截止目前,已对达到报废年限的5辆公务用车向市公车办提交了报废申请。三是强化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联合派驻纪检组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明察暗访,强化问责追责,坚决杜绝违规公务用车行为发生。
2.关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意识不强问题。
十六是“政策研究不透彻。2020年,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项目列入试点后,一直在摸排情况、调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4月签订协议,致使1300万省级项目资金至今没有发挥效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4月,1300万省级项目资金已拨付农行信都支行市级增信基金账户。二是2022年9月7日,我局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确定县(市、区)增信基金出资情况的通知》,经摸排,各县(市、区)合计拟出资1400万。并将拟出资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三是我局将市级配套增信基金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报市财政局未批复。四是4月13日,我局就增信资金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有关情况的请示》(邢农〔2023〕35号),4月14日,市政府批示,请市财政局提出意见。4月21日,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对《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有关情况的请示》的办理意见(邢财呈〔2023〕42号),建议将1300万元省级增信基金和在中国农业银行邢台信都支行存放所产生的利息上缴市级财政,并根据《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规依程序提出使用意见。4月21日,市政府批示同意。
十七是“督导救灾资金支出进度不力。2021年省下达我市3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计5030万元,截止2022年5月15日,支出3519.056万元,占69.96%,临城县等7个县(区)未完全支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和程序规范问题,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5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对支出为零的沙河市、任泽区、南和区、南宫市、广宗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5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支出进度汇报,对支出完成时限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5月8日,市委农办印发了《关于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督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调,查找原因,解决影响支出的主要问题,加快进度。从5月13日开始,每天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当日支出进度。截止5月19日,2021年省下达的5030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十八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够强。执法支队核定编制73人,现有56人,有执法证的仅18人,占比32%”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7月25日-8月31日,利用河北网络干部学院,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在编人员执法证资格考试进度。截止目前在编有执法证人员达到36人,占比达到64%。三是8月1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执法工作。9月26日第4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案件行政处罚事宜。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3余个次,查办农业领域违法案件9起,罚款10.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7万元,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力地打击了农业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为“三农”工作保驾护航。
十九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有欠缺。17个农业县检测机构有设备、无技术检测人员。截至2022年5月只有信都区、临西县通过双认证,定量检测主要依靠第三方进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7月26日,第2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压实局属相关科站责任,推进检测能力提升。8月9日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责任,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按时完成。9月5日,组织召开了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调度会,调度督促7个县(区)加快推进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进展情况。9月23日,在全市秋收秋种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邱海飚对县级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督促加工工作进度。二是加快推进检测机构“双认证”。农业农村部要求2024年前县级检测机构全部通过认证,2022年,安排宁晋、隆尧、南和、任泽、临城、广宗、新河等7个县(区)检测机构要通过“双认证”。截止目前,7个县(区)检测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
3.关于“为民服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二十是“基层农技人才培养工作有差距。线下培训和现场培训工作滞后,培训课程老化,培训人数不足;巡察组电话抽查益农信息社村级信息员参加培训情况,抽查9人中有6人表示没有参加过该培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农”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开展线下培训工作。针对培训课程优化师资,由县报市级备案,择优推荐,市级对各县(市、区)培训课程设置进行了指导,对师资进行了备案,同时针对部分县某领域师资不足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规范培训管理,对请假等人员采取补课制度,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二是加大对各有关项目培训内容的监督检查,整改以来深入到临西县、清河县、柏乡县、内丘县等县(市、区)就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对该项工作进行完善指导。三是印发《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培训的通知》,9月23日督促指导隆尧县对巡察指出的6名信息员开展线上专题培训。组织优秀益农社信息员代表4人,参加农业农村部8月16日-22日在黑龙江举办的2022年第一期农业农村信息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宁晋县源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作为全省代表,在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
二十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2021年“*****便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16次,其中有4次反映电话无人接听或接话员服务态度差,占25%。自2021年8月微信公众号成立以来发布信息209条,涉农政策指导方面信息仅有15条,占比7.18%”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开展值班工作培训,规范值班工作流程,制定礼貌用语,强化服务态度,提高值班工作能力。二是向局属各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的通知》,督促局属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搜集、编写涉农惠农政策、种养殖技术推广、宣传明白纸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提高涉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共编发信息69条,其中政策技术类信息33条,占比为47.8%。
二十二是“解决群众诉求不彻底。2021年威县农业农村局职工刘建平反映因社保欠缴无法办理退休问题,市委领导批示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加强整改,2021年4月该局上报已完成摸排整改,2021年12月巡察发现,临西县原畜牧局路建功等5人类似问题仍然存在;2022年5月任泽区农业部门为小麦喷洒农药,致使天口镇吴家庄蜂农133箱蜜蜂死亡,蜂农多次反映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信访隐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9月13日督促临西县农业农村局加快办理路建功等5人社保欠缴无法退休问题。9月16日,临西县农业农村局反馈了《信访事项化解情况报告》,路建功等4人(另一人已去世)已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信访问题已解决。二是前往任泽区农业农村局就群众诉求问题进行专门调研指导,认真进行调查,查找问题根源。督促任泽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政府与养蜂户进行了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等工作,该养蜂户已表示理解,目前该问题已妥善解决。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第2次、第4次、第9次、第13次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信访操作规程,部署安排做好全局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隐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局领导班子发挥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二十三是“班子执行议事规则不严。2021年3月18日,4月29日局党组会分别讨论决定科级领导职务晋升和推荐两优一先候选人等事项,局党组书记未末位表态,2020年3月24日党组会议表决推荐一、三级调研员,5名党组成员在涉及本人议题时未回避”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完善。9月2日第8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等,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二是加强对相关制度执行的自我监督,每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十四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副局长张科慧连续3年的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基本相同,多数局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流于表面,针对性不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9月2日第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纪律性。二是9月2日下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班子成员逐条逐项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分管业务工作,“见血带肉有辣味”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结合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要求,按时彻底整改。三是副局长张科慧就连续3年的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基本相同问题,在会上做了深刻检讨,主动入位检查,认真对照反思,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十五是“机关党建抓的不实。三年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未讨论和决定机关发展党员事项。抽查2021年度9个党支部的工作手册均未记录党委考评结果;2021年度减免6名党员党费 未经支委会讨论和机关党委研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4月19日,第8次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了《局党组2022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局党组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管理使用,8月14日,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等五项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工作手册记录,避免拉项缺项。三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涉及减免党费的老干部支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了反思,以后涉及党费减免事宜,一律按工作程序规范经支委会讨论,报机关党委研究后进行减免事宜。
二十六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1年10月第三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郝湘磊转正事宜,签到党员23人,得赞成票26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在第9个主题党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管理使用,规范工作手册记录,督促第三支部对巡察反馈讨论郝湘磊转正会议记录问题进行核实整改,说明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工作手册记录,登记在册。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党委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按规定要求整改。
2.关于“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二十七是轮岗交流不到位。局机关4名科(站)长在同一科室任职10年以上,1名同志任机关办公室主任18年。二十八是事业单位人员交叉任职。局属事业单位有10名科级干部交叉任职。二十九是干部队伍老化。局现有正科级以上干部62人,35岁以下仅1人,平均年龄52.1岁,中层干部老龄化问题突出。三十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2019年9月19日,党组会研究组建三定方案之外的机关服务中心等问题。
此问题为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在同一科室任职10年以上的四位同志,7月8日局第17次党组会议定,沈金鑫同志拟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离退休干部科科长职务。10月20日,第24次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田晖办公室主任、廖志峰市场信息科科长、王宁渔业科科长职务,田晖同志编制划转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任用,廖志峰、王宁两名同志另有任用。二是2022年7月8日局第17次党组会议定了57名科级干部的任免,包括局属事业单位10名科级干部交叉任职在内的科级干部按编制任职到相应工作岗位,事业单位间科级干部交叉任职问题已解决。三是2022年7月8日局第17次党组会新提拔8名80后同志任正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后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降至50.3岁。四是2022年9月3日局第22次党组会议定,撤销机关服务中心,将人员和承担的工作职能并入局办公室。
3.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问题。
三十一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年来,局党组未按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未经党组会研究直接印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的不实,个别谈话发现,班子成员仅限于提醒谈话,未对分管科室检查、督导,部分科室负责人不清楚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4月19日,第8次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2022年5月9日,第11次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党组书记对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三是2022年7月19日,局党组认真研究形成《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报送市政府三科。四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中秋国庆期间,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对分管科室的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局属各科室厘清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时刻紧绷纪律弦,守牢廉洁底线,勿触党纪法规高压线。
三十二是“派驻纪检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结合不紧密,对党组“未研究先上报项目”“扩大会研究人事”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举一反三,对纪检监察组工作进行系统反思整改。二是强化监督职能,结合驻在单位实际,紧密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先后深入各县(市、区)对农村(社区)“三资”整治、中央和省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农村厕改、粮食生产、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清零等重点工作进行暗访督察,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资金拨付使用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主动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通过会议面对面监督,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十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混岗、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截止目前,我局结合执法支队和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已按编制划转到相应工作岗位,涉及我局10名科级干部职工任职单位与编制单位不一致混岗问题已解决。二是2022年7月8日局第17次党组会议定了57名科级干部的任免,涉及以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已任职到相应的编制岗位,我局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解决。三是经过人员退休和人事调整,我局行政超编问题已解决。因多次事业单位改革等因素,压缩了编制,造成我局事业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编办核定编制78名,目前在编96名,超编18名。对此,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超编人员自然消退工作方案,通过2-3年的人事调整和人员退休,2023年退休消减5名,2024年退休消减7名,2025年退休消减3名,2026年退休消减7名,计划在2026年彻底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第八巡察组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0件。移交信访件2件,已办结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察反馈的很多问题大都涉及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和深层次矛盾,需要持续啃硬骨头、下狠功夫。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及市委巡察办的要求,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本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引向深入。二是坚守责任担当,抓好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从局党组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指导和督办问责力度,督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党建责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整改落实。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都要对照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实施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的事项开展“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局党组以及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达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五是认真总结经验,促进成果转化。坚持将整改反馈问题与全市巡察整体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系统问题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部职工坚定信念、严守纪律的定力,转化为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的活力,转化为拼搏进取、勇于担当的魄力,转化为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特此通报。
中共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4月23日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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