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阳县蓉城镇合心村村民委员会。蓉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其委托,决定该项目从蓉城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

2、招标控制价:******.38元

3、发包价格:******.92

4、建设地点:蓉城镇合心村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

6、建设内容:蓉城镇合心村十二组环境提升工程

7、库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8、资金来源:村自筹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备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蓉城镇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备选库内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前一次小额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需在该项目竣(交)工验收后方可参与下一次小额项目的抽取(如中标后因为有60万以下小额库抽取中标的项目未实质性完工造成投诉或重新招标,中标单位清除出库)。

三、招标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8:00--11:30,报名地点为蓉城镇人民政府二楼招投标办公室王启发处。

2、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下午15:00。开标地点为蓉城镇三楼大会议室。备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价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⑵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92元。

⑶本公告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内工程量清单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浮率15%)。

⑷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支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4、中标候选人确定:由招标人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备选企业名称。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会上现场递交。

6、履约保证金及开户信息:开标会结束后两天内中标人需缴纳项目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账户信息:

汇入户名:青阳县会计核算中心

汇入行行名: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汇入行账户:200*****267810*****004*******

(备注:蓉城镇政府)

7、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蓉城镇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8、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镇招投标审查监理办公室备案。

五、其他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现场勘察及核算,若有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蓉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提出;中标后蓉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及招标人不接受因备选企业核算不准确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六、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蓉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启发 电话:139*****838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青阳县蓉城镇合心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美珍 电话:159*****237

蓉城镇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十二组环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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