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消防设施设备勘察设计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消防设施设备勘察设计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机关服务所现就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消防设施设备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消防设施设备勘察设计服务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历与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独立承担过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4.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图要通过审图中心审核及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设计审批通过后结算勘察设计费,未通过不支付勘察设计费。 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自然人报价。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信息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与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82*****888,联系人:张忠禹。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131号呼铁局第一招待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131号呼铁局第一招待所五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机关服务所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131号呼铁局第一招待所五楼会议室
电话:182*****888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第一招待所
邮箱:**********@qq.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机关服务所
日期: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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