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04-27 08:00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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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需征收燕洞镇子帽、岩廷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现就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项目用地位置:燕洞镇子帽、岩廷村的部分集体土地。

(三)用地总面积:7.0496公顷(折合105.744亩),涉及征收土地面积7.0496公顷(折合105.744亩)

(四)土地征收目的:该用地拟用于建设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万吨优质白酒整体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规定“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情形。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3〕6号)文件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勘测定界地类统计)详见附件1。

(二)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详见附件2。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国有农用地部分)支付给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其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征地协议执行。

(四)征地费用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在公告期内持不动产证书或权利证明材料到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落实相关费用。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及社会保障安置。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已完成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七、意见反馈及听证权利: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村民委员会(社区)为单位,用书面形式统一送达本机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翔;联系电话:0778-*******。逾期未提出意见及听证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意见及放弃听证。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勘测定界地类统计表

2.征地补偿标准


关联文件: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bama.gov.cn/tzgg/t********.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用地 补偿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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