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23年全市村(居)委干部乡村治理示范培训班项目询价公告
来宾市2023年全市村(居)委干部乡村治理示范培训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来宾市2023年全市村(居)委干部乡村治理示范培训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2023年全市村(居)委干部乡村治理示范培训班项目。
采购内容:对全市各县(市、区)部分村(居)委主任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业务股负责同志共100人,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居)民自治、农业产业发展、文明乡村建设、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教学等内容的为期3天的履职能力重点培训。
项目质量要求: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目标。
服务期:自签订日期1个月内完成。
最高限价服务费:*****.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采购地点:来宾市民政局。
二、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单位要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单: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加盖公章);
(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业绩证明、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五)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5月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整。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如愿意参与本项目服务询价活动,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于以下时间地点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前密封递交(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来宾市民政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逾期不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开询价公告仅在广西来宾市民政局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七、询价方式
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要求至少三家,以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单位并由来宾市民政局与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书,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如中标单位未按来宾市民政局要求进行服务,来宾市民政局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
莫先生,电话:0772-*******、135*****891。
来宾市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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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治理示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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