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关于“福建百姓大舞台(平潭地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的邀请竞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关于“福建百姓大舞台(平潭地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的邀请竞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关于“福建百姓大舞台(平潭地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的邀请竞标公告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百姓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3〕4号)文件精神,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拟于2023年度组织开展9场“福建百姓大舞台(平潭地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其中2场大中型,7场中小型),本次活动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确定执行单位。活动服务项目含舞台搭建、节目演出、直播、录制、剪辑等内容。
一、项目名称
“福建百姓大舞台(平潭地区)”文化惠民演出
二、项目控制价
******元(人民币)
三、项目内容
活动方案中至少包含:活动地点确定、舞台设计、灯光、音响、录制安排、节目概况等。
四、公示、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 日至2023年5 月9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9 日
报名方式:采取公示期内线上投递报名信息(报名表详见附件),参与单位报名信息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member0128@163.com。
五、方案评审
区旅文中心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报名单位资质初审后通知集中评审时间,集中评审时需现场携带以下材料:
1、采购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活动方案。
3、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5.方案集中评审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15日。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2.询价机构和询价小组成员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3、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4、本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不再有增补。
5、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6.评审组对各单位递送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执行单位。
7.本询价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八、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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