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一企一管”运维服务

【泰兴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一企一管”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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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及“一企一管”运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十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及“一企一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21*****230464)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年

4.最高限价:******元/年(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5.采购需求:①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对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4台COD在线分析仪、4台氨氮在线分析仪、4台总磷在线分析仪、4台总氮在线分析仪、4台数采仪、4台PH仪、4台水质采样仪共28台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维服务,主要是日常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②“一企一管”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对7台COD在线监测仪、7台氨氮在线监测仪、7台总氮在线监测仪、2台总铬在线监测仪、2台总镍在线监测仪、7台水质采样仪、7台PH仪等开展设备运维(含人工费、药剂费、耗材费等)。

6.付款方式:完成全年运维服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运维服务合同,连续签约不得超过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违法处罚);

(6)具有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批准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备案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5日起,2023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十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2023年5月16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2023年5月16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2/secondPage2.html)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虹桥镇中心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301办公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张兵

电 话:136*****781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77*****886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测设备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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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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