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马厂镇2023年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南
全椒县马厂镇2023年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南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转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县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镇、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马厂镇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村(社区)委会出具危房证明材料;
5.相关证件、证明(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或一般贫困户证明)。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村(社区)委会申请;
2.受理:镇城建办收到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镇城建办审核申报材料;
4.转报:上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1.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户
四、服务流程
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要求,对危房改造对象施工安全、建设工期进行指导。
五、办理时限
6个月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八、申报条件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马厂镇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村(社区)委会出具危房证明材料;
5.相关证件、证明(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或一般贫困户证明)。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抗震设防基本资料规划村镇房屋建设,并对农民建房的抗震设防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服务流程
根据《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对本地抗震设防基本资料规划村镇房屋建设。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危桥改造审核转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交规划[2011]79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危桥重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的其他社会资金,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条件
农村公路桥梁成危桥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村(社区)委员会书面报告。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
2.受理:马厂镇城建办接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马厂镇城建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堪察;
4.转报:上报县交通局。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第二条:“健全政策机制。从201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约7.5万公里。一是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到2017年6月底,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到2017年12月底,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二是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条件
确需改造、升级的村组道路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马厂镇城建办申请;
2.受理:马厂镇城建办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
3.初审:马厂镇城建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勘察;
4.审核:上报县交通局审核备案。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审核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建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批文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县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予以建设规划许可;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建设规划许可,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零星分散建房,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后,依法需要申请建房用地的,按以下规定办理:(一)申请人持所属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意见和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组织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对建房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出踏勘和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城建办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报条件
确需建房的农户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马厂镇城建办申请;
2.受理:马厂镇城建办接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
3.初审:马厂镇城建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转报:上报县住建委审核。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城建办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按自愿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汇总造册后,由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市(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郎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2011〕36号 )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人社所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城乡所有的居民
五、申报材料
1.参保对象身份证、户口簿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村(社区)委会申请;
2.受理:村村(社区)登记造册,录入参保电脑系统。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每年参保收费依据:郎溪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人社所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工作。街道(乡镇)、社区受委托可承办相关业务。第六条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人社所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劳动教养的。 7.其他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五、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口本第一面和本人页面)。
3.彩色2寸证件照2张。
六、办事流程
1.到马厂镇人社所或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填写;
2.村(社区)审查、公示盖章出具就业(失业)状况证明;
3.镇就业和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
4.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发证。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人社所
公共体育设施保养、维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定期保养、维修。非经营性的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的重大保养、维修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镇政府统筹安排,由公共体育设施所在地村委会安排日常巡查,及时维修。
五、服务时限:
根据情况,适时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
帮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帮助
五、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
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定期指导村级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情况
五、服务时限
定期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开办图书室、开展数字文化信息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图书室、报刊室、电子阅览室
五、服务时限
定期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受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后,对拟同意的,应当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1.对拟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地点进行调查;
2.符合规划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
五、服务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出具宗教教师资格个人品行情况证明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申请宗教院校教师资格,应当填写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宗教教职人员应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二)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三)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鉴定表,以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个人品行情况材料。”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服务流程
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图书室、报刊室、电子阅览室
五、服务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并为青少年、儿童的体育健身活动给予特别保障,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鼓励公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应当结合本地特点,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参加的全民健身活动。”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1.镇综合文化站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公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村(社区)会结合本地特点,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参加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数字电视初装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数字电视管理条例》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事流程
1.申请:马厂镇文化站申请;
2.受理:马厂镇文化站收到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马厂镇文化站审核申报材料;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规定收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4. 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具体开展:马厂镇文化站
五、服务时限
全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四)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大力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不断扩大覆盖、提高质量,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完善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具体开展:马厂镇文化站
五、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五)农村体育活动:每行政村每年6场体育活动。结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具体开展:马厂镇文化站
五、服务时限
全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审核转报
及补助发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和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广字〔2014〕37号)第四条:“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放映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为安徽省户籍,仍为农民身份。 2. 1993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在册,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3.达到60周岁。到2013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工龄补助;到2013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4.达到领取年龄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条:“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农村老放映员,不享受工龄补助。” 第十一条:“个人申请。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采取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村老放映员身份认定政策和工作流程,告知辖区内农村老放映员。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证明其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受理登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受理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人一卷,建立档案。 第十三条:初审公示。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农村老放映员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附件1-1)。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1周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办公室将辖区内农村老放映员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附件1-2)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工龄补助办公室审核。
二、承办机构
马厂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报条件
1993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在册,被乡镇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 农村电影放映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六、办事流程
1.申请:到马厂镇文化站申请;
2.受理:马厂镇文化站接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
3.初审:马厂镇文化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转报:上报县文旅委审核。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马厂镇文化站
标签: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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