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总承包一分公司-广西民政厅项目工程桩(人工、机械)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广西建工总承包一分公司-广西民政厅项目工程桩(人工、机械)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工程桩(人工、机械)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
工程造价:*****万元
建筑规模:*****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8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5月8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工程桩部分 | 桩基础内容除混凝土、钢筋、声测管、注浆管、水泥外的人工、机械施工内容 |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第一次付款节点:桩基础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第二次付款节点:地下室筏板施工完成支付桩基础已完成工程量90%的工程款。
工程竣工前乙方应交齐各种质保资料,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5天内将决算书交甲方进行审核,并配合甲方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待建设单位出具最终的工程结算后,按审定后的结算总造价下浮20%作为乙方结算款,并在7日内按审定后的结算总造价向乙方累计支付工程款至97%,余3%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 3年满后无息付清给乙方。其他过程中不借支。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联 系 人:王勇周
电话:138*****060
邮箱:********@qq.com">*********@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771-********
标签: -广西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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