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TDHA2023-GS-C-001)(SZTDHA2023-GS-C-001)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TDHA2023-GS-C-001)(SZTDHA2023-GS-C-001)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TDHA2023-GS-C-001)
【发稿时间:2023-05-04】

项目概况

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DHA2023-GS-C-001号

项目名称: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元整(小写*******.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估数量

备注

1

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电子扫描服务

600万页

扫描数量暂定,按单页报价,最终按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服务单位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2、应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3、数字化加工符合苏高法办(2010)18号《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和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5、成果要求:分辨率300dpi以上;颜色:全彩;格式:TIFF或JPG。

6、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复原装订。档案装订应尽量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力求保护原件(按国家一级档案馆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理和馆藏)。

7、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扫描档案的保密及保护工作。

8、服务单位项目组须自带全部设备,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将不属于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数字化工作中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

9、档案扫描完成后,工作现场上的数据必须全部交由采购人存档。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交金额与期限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2.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 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 QQ:*******************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现场递交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身份证、CA锁等资料。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采购项目。

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8.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磋商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所有人员进入开标地点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如因不能满足要求无法进入开标地点,产生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及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地 址:苏州市金储街298号

联系人:石明洁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17号5幢201室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思明

电   话:0512-********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40c3c*******d.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c0a2584a2a2f******e40c3c*******d.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档案 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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