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招标公告
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 购 人: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QDYN-2023-042
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0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10
2.其他规定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12
1.项目说明12
2.采购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12
3.商务条件14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15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5
2.合格的供应商15
3.保密15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15
5.踏勘现场16
6.询问16
7.偏离16
8.履约担保17
9.采购代理服务费17
10.采购文件17
11.响应文件的组成18
12.响应报价19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20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
15.响应文件的递交21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
17.质疑22
1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2
第六章 开标、谈判、成交23
1.开标程序23
2.开标23
3.谈判小组24
4.评审程序25
5.评审26
6.澄清有关问题27
7.谈判27
8.成交28
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28
10.响应无效29
11.废标29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30
13.违法违规情形30
14.违规处理31
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1
第七章 纪律要求33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3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3
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3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4
1.签订合同(采购完成后统一确定)34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的委托,对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QDYN-2023-042
2.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项目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2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创业大学综合楼1011室。
7.3方式:现场报名,请持下列证件购买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缴纳,售后不退;
7.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5月9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1楼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5月9日14时30分
9.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1楼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洪良
10.2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创业大学综合楼1011室
电子信箱:qdyinuoxiangmu@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532-********
2023年5月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资产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项目 |
4 | 分包情况 | 不分包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6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8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定额 金额:¥3000.00元 方式:现金、转账或电汇等方式 开户名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世园支行 银行账号:207*****9064 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
10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11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 |
1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9日14时30分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14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5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16 | 响应保证金 | 不需要 |
17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共一册;若多个包则每包单独胶装成册,每包一册。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 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18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19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Word及PDF格式;介质:“U”盘。 |
20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一个密封件,响应文件密封件(含电子版) 2.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 月 日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
21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2023年5月9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1楼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
2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5月9日14时30分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1楼 |
23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共3人 |
24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7.2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6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27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27.1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27.2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不允许 |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包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原件 复印件 | |
2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复印件 | |
3 | 采购诚信承诺书 | 原件 复印件 | |
4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原件 复印件 | |
5 |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
6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
7 | 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 | 原件 复印件 | |
8 | 社保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
9 |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
10 | 获奖证书 | 原件 复印件 | |
11 | 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 原件 复印件 | |
12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备注:
(1)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2、3、4项,胶装于响应文件中,未胶装在响应文件中的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状况报告是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其他规定
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项目介绍
一、学校资产管理难点及需求
1、经过改扩建和搬家以及新建校购置大量新资产,数万条资产的使用人、使用部门及使用地点需要全面清查盘点、调整维护。
2、资产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将在青岛三中举行,学校需要进行全面资产清查、数据治理,配置全新物联网资产管理设备,每件资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并实现与财政目前使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提升学校资产管理的工作方式
1、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完善资产账与实物账,张贴资产标签。
2、升级为最新的物联网管理设备,借助RFID标签(标签含有射频芯片)、RFID采集设备等,打造物联资产管理的“数据采集层”,实现资产实时监控、智能盘点等应用场景。达到实时监控固定资产位置、移动情况,一键式自动清查盘点,提高效率,达到信息化、智能化、动态化的管理目标。
3、利用手机APP实现随时随地办理资产业务,完成紧急事务处理。从而大大提升学校的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手机移动平台以资产增加、变动、处置、审核、盘点于一体,实现资产管理“指尖”指尖办公。
2.服务需求
1、整理对账依据:翻阅凭证,针对成批资产进行拆分处理,完善凭证号,以便后期处置资产。学校若可以提供准确凭证,则不需要再进行翻阅。
2、实物盘点:采用地毯式的方式针对学校内所有资产进行盘点,落实“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部门”“规格型号”等;由服务公司派驻工程师到校完成盘点。
3、资产对账:以现有资产账与实物进行核对,确定“在用资产”“盘亏资产”“盘盈资产”;由服务公司进行培训,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完成。
4、数据整理:把最新清查数据更新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与财政系统实现互通互联,进行资产折旧,保证与财务固定资产数据一致,保证“账账相符”;由服务公司工程师进行全面数据整理,完善资产平台数据。
5、粘贴条码:结合物联网资产管理概念采用RFID标签,对资产进行粘贴,保证“账实相符”,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由服务公司派驻工程师到校完成条码粘贴。
6、出具清查报告,包含盘亏情况表、盘盈情况表、总账情况表等。
7、安装资产固定式感知终端、资产门卡并进行调试,按照监控到楼层的标准分布测算。(备注:存在根据教育局现场查看效果、提出意见进行调整的可能)
8、免费升级维护山东省中小学资产管理系统,免费赠送手机APP。
9、 协助资产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现场会资产管理讲解工作。
10、服务期间与学校领导、资产管理人员密切沟通,根据学校实际完成本次资产规范化管理服务。
项目最终实现目标
1、摸清现有固定资产运行状况及损溢程度。
2、掌握现有固定资产分布状况、使用效率及管理情况。
3、采用RFID条码标签技术,资产条码内含芯片,可通过无线射频技术进行数据采集,与财政目前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通互联,为每件资产粘贴专属身份标签,保证账、卡、物一致,落实一物一卡一标签,全面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的跟踪和管理,实现账卡物统一管理。
4、以本次资产梳理工作为契机,全面切实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及水平。
5、为学校建设遥遥领先的青岛地区物联网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项目成效
1、物联网RFID技术:实现资产围栏,读取资产移动轨迹,锁定移动后资产所在方位,使资产管理工作更加智能、便捷、高效。
2、室内卡片:针对教室或多功能室目前资产较多、使用较频繁的情况,粘贴固定资产室内卡,展示房间内所有资产信息,室内卡二维码可通过手机扫描,展示资产信息状态。
3、手机APP应用:对于粘贴后的条码可实现手机端扫描,面对学校资产情况变动大的问题,也可通过手机端进行资产变动、审核。
4、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通过数据治理,摸清家底,创新管理手段,理顺管理机制,落实资产监督奖惩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效益。
5、提升资产管理员工作效率:通过数据治理,规范内部管理规程,落实了“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目标,引入物联网资产管理技术,随时掌控资产增减变化,大大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工作效率。
6、明确资产使用人职责:通过资产清查,落实了“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的资产管理理念,明确资产使用管理职责,使每一个资产使用人都参与资产管理工作中来,提高具体资产使用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责任意识。
其他技术支持
青岛市教育系统资产管理年现场会支持内容:
1、项目服务期间,工程师为学校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后,项目小组根据单位目前资产管理状况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强化培训,提高总资产管理员和分资产管理员的业务能力。
2、根据现场会要求,进行相应的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协助资产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现场会资产管理讲解工作,确保现场会顺利进行、圆满结束。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7.2日内完成服务。
3.2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3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4服务保障:成交人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人指定联系人如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参考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府采购法》;
1.2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8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采购文件
10.1采购文件的组成
10.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供应商须知;
(6)开标、谈判、成交;
(7)纪律要求;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10.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
11.3.1报价函;
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4响应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6商务响应表;
11.3.7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8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
11.3.9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3.11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文件
11.4.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4.2服务方案;
11.4.3应急服务措施;
11.4.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0);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1);
11.4.6谈判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谈判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谈判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
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报价”字样。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采购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7.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7.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7.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7.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7.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六章 开标、谈判、成交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谈判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报价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3.谈判小组
3.1谈判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谈判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谈判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4.评审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谈判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谈判
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审报告;
4.10宣布评审。
5.评审
5.1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谈判小组审核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
5.4技术评审
5.4.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及服务要求等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
5.4.2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者略高于采购文件标准确定统一谈判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谈判现场形成书面技术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谈判技术指标经所有参与谈判供应商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谈判。
5.4.3对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响应报价(含单项报价)超出市场价格但总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谈判小组应根据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市场价格以及供应商响应报价,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必须集体讨论确定谈判标底和报价轮次,该标底必须低于本次开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并低于市场价格。标底和谈判轮次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用单独信封密封方可进行谈判。谈判轮次应告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但标底必须保密。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6.3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6.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向供应商提出报价说明澄清,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谈判
7.1谈判前,谈判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谈判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7.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3谈判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三轮报价的由谈判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为响应报价,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谈判基准价,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必须低于该基准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少于两家(含两家)的予以废标。
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
8.成交
8.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8.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谈判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人响应报价,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5谈判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山东省青岛第三中学校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公示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4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5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0.7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0.8谈判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0.9供应商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10.10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
10.11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0.1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0.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决定。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2.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谈判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4.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谈判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谈判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由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本章第8.4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谈判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谈判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七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采购完成后统一确定)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包: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二〇年 月 日
?文件目录
1、响应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1、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3、采购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采购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15、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6、服务方案;
17、应急服务措施;
18、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0);
19、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5);
20、谈判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2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2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
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 应 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响应、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总报价(元) |
1 | ||
总计 | 小写: |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日
?附件6:
分项报价明细表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条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单位:元)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日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 | 验收 报告 |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日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交货期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验收 | |||
质量保证期 | |||
……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日
?附件9: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响应,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响应,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响应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响应,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0:
服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谈判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1: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 术资格 | 证书 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14: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包 响应文件 部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日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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