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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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AF-ZB-2023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招标条件
本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51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其中:应急救灾帐篷300顶,救灾棉被857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级应急数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近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
行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4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2022年4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提交):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
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
二楼)
七其他
301
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
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NAF-ZB-2023023:
2.项目名称: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补助经费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1万元本次采购货物的预算价均包含货物的货款费运输费
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6.招标内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其中:应急救灾帐篷300顶,救灾棉被857床。技术参数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近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
行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0049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4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2022年4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提交):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一楼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
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投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投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
F04幢二楼)。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
天A
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1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
联系人:温文荣
电话:1398738848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科普路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杨工罗工
电话:13888692785/138873223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
联系人:温文荣

话:13987388486
电子邮件:1398738848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罗钦月

话:13887322336
电子邮件:18718042338qq.com
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罗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试盖章)
湿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级应急救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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