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就《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3年4月25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3月24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4月10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4月13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1-26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3-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行业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在《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6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县会议中心202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3人(3人因故未出席),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白里文副局长主持,决策发言人马园梅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3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0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针对重大项目保障、“三区三线”有关内容、乡镇城镇化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解答。
(二)针对城区线路杂乱现象,建议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加强中心城区电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布局规划。
(三)针对乡镇基础短缺现象,建议增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预留用地。
(四)建议增加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五)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文本措施要具有针对性。
(六)针对“云南红河谷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提法建议进一步斟酌。
(七)建议加强文本内容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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