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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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5-0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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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拆除工程残值:残值金额由评估公司出具报告(评估公司即项目征收过程中由采购人与被征收人共同选定的评估公司)。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并售卖工程残值,售卖残值所得由中标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残值金额为:******元。残值金额需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规模及内容: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全部拆除(含楼房地下基础,并用土回填与周围地面水平);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项目地点: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东起住宅、西至儿童医院、南起北安路、北至公安厅);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场地交付建设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5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 系 人:刘世贵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 系 人:石国生

联系方式:17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国生

电 话:177*****500

4.监管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77*****5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采购项目名称

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67.******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拆除工程残值:残值金额由评估公司出具报告(评估公司即项目征收过程中由采购人与被征收人共同选定的评估公司)。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并售卖工程残值,售卖残值所得由中标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本项目残值金额为:******元。残值金额需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需求:1、招标范围、规模及内容: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全部拆除(含楼房地下基础,并用土回填与周围地面水平);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2、项目地点:北安路棚户区改造地块项目(东起住宅、西至儿童医院、南起北安路、北至公安厅);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场地交付建设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5-0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文件售价(元)

3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5-17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5-17 13: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石国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77*****5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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