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05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CG*******F2.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4.预算金额:¥******.00元/年;5.采购需求:食堂管理餐饮服务、门卫服务及我院交办的其他后勤工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服务期限一年,本次采购结果根据财政预算保证、供应商服务考核合格和价格不变、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服务供应商可续签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的服务合同;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服务内容,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1.2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0504日起至202305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兴旺综合楼二楼);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扫描件一套发送致邮箱:ynhczb2@163.com进行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由申请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售后不退;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账户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账号:101*****003*****联系电话:0877-*******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0516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3年051615:00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

标签: 后勤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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