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人民法院选择拍辅机构的公告(2023)新3226执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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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人民法院选择拍辅机构的公告(2023)新3226执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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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4日 16:55 |
于田县人民法院选择拍辅机构的公告 (2023)新3226执13号 我院受理执行吾不力·百都拉与于田县诚德大智商贸有限公司、罗勇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于田县诚德大智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所有的位于兰干博孜亚乡的水稳站设备进行拍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3年5月4日17:2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入围的拍辅机构名单库中随机选择,可于2023年5月4日17:10时前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摇号过程、结果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2、拍辅机构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拍辅机构中选取。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如有三次未按规定报名,将从入围机构中除名。4、被选定机构在摇号结果公告后的1个工作日内来本院执行局办理相关手续。5、唯一一家报名的依然有效不重新摇号。中签的拍辅机构必须于摇号结束次日上午10时前到我院办理委托。 |
标签: 选择拍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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