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九原工业园区安防监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单一来源]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九原工业园区安防监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九原工业园区安防监控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CITCC-NMTT2023-10,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工程为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工程地形主要为城区,工程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工程配套施工线路传输以架空、管道、直埋方式为主,现拟根据双方协议进行设备和集成服务的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内蒙古溯光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现拟根据双方协议进行设备和集成服务的采购。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客户单独出具的指定供应商函,均约定由内蒙古溯光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九原工业园区安防监控项目的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配套施工和调测服务,故本项目与内蒙古溯光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中“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chenyang@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王金凤

电 话:180*****125

电子邮件:wangjf.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包头市,包头

标签: 九原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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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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