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迪
项目联系电话021-********177*****902
采购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迪 021-********177*****902

项目概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需求,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心服务采购。

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七章”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原则上满足采购人需求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 已在代理机构处提交资料,并填写信息表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3本项目 不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

方式:1、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被授权人报名)”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至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纸质文本及U盘电子文本)每套材料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由“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会议所须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

  1. 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 磋商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 未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的。(本条款适用于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6楼605A室            

联系方式:吴迪 021-********177*****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迪

电 话:  021-********177*****9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 学生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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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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