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经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经镇交易中心核准,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业主为甲子镇东宫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总投资约******.39元。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甲子镇东宫社区
项目建设内容: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
招标参考价:******.39元
计划工期:2023年6月前完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完全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或建筑施工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公司企业的正式职工。
4.竞投须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企业公司以往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三种或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5月11日下午5时30分前以转账方式将缴纳竞投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陆丰农村商业银行甲子支行;账号:800*****003******。填写进账单位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社区海滨路140号-169号地段排污沟改造项目竞投保证金。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缴纳竞投保证金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
4.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竞投人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4.4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在镇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4.5参加竞投活动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管理。
4.6本中心对该《招标公告》保留解释权。
5.竞投程序
5.1由项目业主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
5.2宣布竞投规则:
(1)宣布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
(2)本次招投标会,标的物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9元,投标价最高不得高于交易控制价,最低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的80%,在此范围内竞标,取最低价者为竞得人。若出现多个有效、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该最低报价作为底价,由报出该最低报价的竞价人即场再次进行第二轮书面报价,并按上述规则确定竞得人。若第二轮报价仍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在报出最低报价的竞价人之中确定竞得人。
(3)现场提交报价表并现场唱标。
(4)宣布中标者。
(5)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
6.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3楼306室
联系人:魏永升
联系电话:150*****926
甲子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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