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芦村一号煤矿102工作面巷道及采区水仓、泵房掘进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芦村一号煤矿102工作面巷道及采区水仓、泵房掘进工程招标公告

芦村一号煤矿102工作面巷道及采区水仓、泵房掘进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102工作面巷道及采区水仓、泵房掘进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2.2工程规模:芦村一号煤矿102工作面巷道及采区水仓、泵房掘进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 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清单中包含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同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査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月5日上午8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8时0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安市宝塔区楠林玖号院1号楼3单元502室报名审核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联系人及电话:贾琼0911-*******

招标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楠林玖号院1号楼3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解雪153*****706

标签: 掘进工程 泵房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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