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召陵区万金镇周庄村水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召陵区万金镇周庄村水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召陵区万金镇周庄村水污染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3-26 | |||||||||||||||||||||
2、项目名称:召陵区万金镇周庄村水污染治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746,871.30元 | |||||||||||||||||||||
最高限价:*******.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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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30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 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 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 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 (漯河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 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 书等内容, 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磋商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收取金额: A包:*****元 B包:*****元 C包:*****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金城大道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1*****562 |
标签: 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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