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安局“夜市哨兵”社会面防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丰县公安局“夜市哨兵”社会面防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长丰县公安局委托,现对长丰县公安局“夜市哨兵”社会面防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安局“夜市哨兵”社会面防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长丰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1875.00元/年/套(合同期限3年)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7、项目类型:服务类
8、本项目采购人确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因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中标人需在投标时承诺所投设备和平台软件没有侵犯“夜市哨兵”相关软硬件知识产权,中标后提供“夜市哨兵”软硬件所有权人关于本项目的书面授权。没有承诺或中标后不能提供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文件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5月12日15时
2、磋商地点:长丰县公安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长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世保 联系电话:136*****615
(二)采购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朱晨亮
联系电话:138*****248
七、其它事项说明: 无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长丰县公安局
2023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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