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地方税务局打印机招标公告
泰兴地方税务局打印机招标公告
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打印机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委托,现对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打印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及采购预算
招标编号:TXZC2015-ZB040
项目名称: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打印机项目
招标内容:A4黑白激光打印机48台、A3黑白激光打印机3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21.0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出具由打印机机制造商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的承诺函(原件);
(3)所投品牌在泰州地区须有官方授权的服务或售后网点。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5)产品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优先考虑。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5日,
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0室)
2、投标人经办人员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四、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
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金额:4000.00元
(2)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5)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先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0室开具保证金联系单,再到418室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第1条、第2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六、联系方式:
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人:黄女士 吕女士
电话(传真):****-********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 (市信访局西侧)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标签: 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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