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档案馆档案盘库、消毒、搬迁、纸张脱酸项目
寿宁县档案馆档案盘库、消毒、搬迁、纸张脱酸项目
项目概况
寿宁县档案馆档案盘库、消毒、搬迁、纸张脱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3-006
项目名称:寿宁县档案馆档案盘库、消毒、搬迁、纸张脱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 否 ****** 283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以采购方通知启动搬迁之日起(60 ) 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8〕29号及“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②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方式:线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档案馆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叶家泉,138*****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小石,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家泉
电 话: 13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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