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工修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招标公告
土壤污染工修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汉阳道**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汉阳道**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设计生产能力 | 土壤总修复量8455.5m3 | ||||||||||||||||||||||||||||||||||||||||||||||||||||||||||||||||||||||||
实际生产能力 | 土壤总修复量8455.5m3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0年8月 | 开工时间 | 20**年10月 | ||||||||||||||||||||||||||||||||||||||||||||||||||||||||||||||||||||||
完成时间 | 2022年9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1~2023.4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16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0 | 比例 | 25% | ||||||||||||||||||||||||||||||||||||||||||||||||||||||||||||||||||||
实际总投资 | 160 | 实际环保投资 | 40 | 比例 | 25%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施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6)《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7)《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 (2)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和审批环表[2020]2号,2020年8月27日。 3、其他相关技术 (1)废气检测报告(津众航检:Q******-08、津众航检:Q******-01、津众航检:Q******-03、津众航检:Q******-04、津众航检:Q******-02、津众航检:Q******-08、津众航检:Q******-10、津众航检:Q******-02、津众航检:Q******-02、津众航检:Q******-09); | ||||||||||||||||||||||||||||||||||||||||||||||||||||||||||||||||||||||||
验收监测依据 | (2)污水检测报告(津众航检:S******-06、津众航检:S******-01、津众航检:S******-03、津众航检:S******-01、津众航检:S******-12、津众航检:S******-02、津众航检:S******-01); (3)噪声检测报告(津众航检:ZS******-08、津众航检:ZS******-01、津众航检:ZS******-02、津众航检:ZS******-01、津众航检:ZS******-01、津众航检:ZS******-03、津众航检:ZS******-08、津众航检:ZS******-01、津众航检:ZS******-01、津众航检:ZS**1**8-03、津众航检:ZS**1**5-09、津众航检:ZS**1**2-03、津众航检:ZS******-06、津众航检:ZS**1206-06、津众航检:ZS**1203-02、津众航检:ZS**1130-06、津众航检:ZS**1124-06、报告编号:ZCHJ2302Z-01); (4)固废检测报告(津众航检:G220106-02、津众航检:G**1225-01、津众航检:G******-01、津众航检:G**1220-01、津众航检:G**1**6-02、津众航检:G**1**3-01、津众航检:G**1207-01、) (5)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 本修复工程基坑开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场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表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物 本工程车辆清洗水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抑尘洒水用水中的特征因子镍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用水标准;苯并[b]荧蒽、苯并[a]芘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Ⅰ类水标准。二苯并[a,h]蒽、苯并[a]蒽不应检出。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表1-3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为施工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1-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 |
项目位置 项目地块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以西,汉阳道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07′03″,东经117°11′54″。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南路、南至万荣公寓、西至三友里、北至汉阳道。 工程概况 (1)修复范围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本次修复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块的污染土壤,场地地下水所有检测污染物均未超出相应标准值或筛选值,无需进行地下水修复。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该场区土壤中污染因子为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污染地块最深至 4.5m,整体修复土方量8455.5m3,污染面积从上至下逐渐减少,各种污染物分层面积、土方量见表2-1。污染土壤分层空间分布模型图见图2-1。 表2-1 各土层的修复土壤范围与修复工程量
![]() 图2-1 本场地污染土壤分层空间分布模型图 本修复工程土壤修复范围平面示意如下图所示: ![]() 图2-2 本修复工程土壤修复范围示意图 (2)修复目标 ①目标污染物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本修复工程土壤受 SVOCs 和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污染物共计 5 种,其中SVOCs有4种,分别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重金属污染物镍超标。 ②修复目标值 本项目场地修复后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本修复工程各污染物修复目标值如下表: 表2-2 土壤修复目标值(mg/kg)
(3)修复工艺及施工计划安排 本工程污染土方8455.5m3,最大深度 4.5m,污染因子为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本工程地块地下水无目标因子超标情况,不需要修复。因此,根据本修复工程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和修复量,采用开挖清运,全部转运至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外购清洁土回填的方式进行修复。 清运土方量见表2-3,各深度清挖范围示意见图2-3(a)至图2-3(d)。 表2-3 清挖土方统计表
![]() 图2-3(a) 第一层(0-1.0m)土壤清挖范围图 ![]() 图2-3(b) 第二层(1.0-1.5m)土壤清挖范围图 ![]() 图2-3(c) 第三层(1.5-2.5m)土壤清挖范围图 ![]() 图2-3(d) 第四层(2.5-4.5m)土壤清挖范围图 ③实施计划时间安排 本修复工程污染土壤全部清挖外运至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实施时间安排如图2-4所示。 表2-4 施工时间进度安排表
施工场地平面布置 本修复工程地块四周设有2m高围挡,场地东北方向清洁土壤区域设置机械设备停放及清洗区、办公区、仓库区、基坑降水存储区。场地车辆出入口利用现状临汉阳道的岳阳道小学大门。施工期期建构物均为临时构筑物,非开挖区全部采用水泥进行地面硬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示意如下图所示。 ![]() 图2-4 本工程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本工程施工期临时设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5 本工程施工期临时设施情况
主要设备 本修复工程主要投入设备和仪器如表2-6及表2-7。 表2-6 本工程投入设备配备表
表2-7 本工程仪器配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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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1)临时给排水 ①施工期用水 本工程场地内不设给水管道。本工程现场白天只有1至2名值班人员。工程位于和平区市区,周围有小餐馆和公共卫生间,施工期场地内不设宿舍、卫生间,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的生活设施主要依托周围市政现有设施。 本工程施工期用水主要为进出车辆清洗用水、场地抑尘洒水用水和雾炮机用水,采用基坑降水过程产生的经检测合格的地下水。 根据修复方案,本工程基坑降水量200t。基坑降水采用边清挖边降水的策略, 5天降完,平均基坑降水产生量40t/d。本工程设2个100m3储水袋,用于基坑降水的暂存。 a.进出车辆清洗用水 为了防止对场地外道路产生污染,本修复工程对离开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清洁冲洗,清洁水使用经检测达标的基坑降水。依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冲洗载重车辆用水量定额取80L/辆/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修复方案,本项目每天开挖时间3个小时,每天挖方量1800m3,共配备60辆土方运输车,按每辆车30方计,则每天用于进出车辆清洗用水量为:80L/辆/次×60×0.001=4.8t/d,本工程开挖5天,回填5天,施工期车辆清洁用水量48t。 b.场地抑尘洒水用水 本工程为了减少施工过程的扬尘,使用经检测达标的基坑降水定时洒水抑尘。依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道路浇洒用水定额取0.5L/m2/次,每天至少浇洒2次。本工程场地占地7956m2,除去临时建构筑物,需要洒水降尘面积按7000m2计算,为了进一步抑制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每天至少洒水4次,每天洒水降尘用水量为0.5L/m2/次*7000m2*4*0.001=14t。本工程土壤开挖、回填作业,抑尘洒水用水量140t。 c.雾炮用水 本工程配套2台雾炮车,用于装卸车过程扬尘控制。每天雾炮车喷水强度按10L/min计算,每天按3h计算,则2台雾炮车用水量3.6t/d。开挖和回填作业合计用水量36t。雾炮使用检测达标的基坑降水。 ②排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产生情况具体如下: a.基坑降水 本项目施工期基坑降水量为200t。基坑降水采用边清挖边降水的策略, 5天降完,平均基坑降水产生量40t/d。基坑降水先被泵入储水袋暂存,经检测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02)中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后用于场地车辆清洗,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经检测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使用。 b.车辆清洗废水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洗车池内进行清洗,清洗水使用基坑降水,用水量4.8t/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0.5的排放系数计算,清洗废水产生量2.4t/d,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c.雨水 天津市区年降水总量全市平均为550-600mm,降水日数63~70天,6、7、8三个月降水量最多,占全年75%。天津市区近20年降水量最大的月份出现在2016年7月,为260.6mm。本工程单日降水量按该月降水量的2倍计算,为260.6mm/31×2=16.8mm。本工程地块面积为7956.3 m2,日最大降水量为16.8mm×7956.3 m2=134m3。 本工程场地内不设雨水管网,开挖基坑采用防水雨布遮盖,下雨期间雨水回流进入已开挖的基坑遮雨布上暂存,下雨结束后,雨水经检测合格后就近泵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修复工程施工期给排水总平衡如下图所示。 ![]() 图2-5 本工程施工期给排水总平衡图 (2)采暖制冷 本修复工程不设制冷供热设施。 (3)临时用电 本修复工程计算用电容量为200kVA,用电设施主要包括现场照明、洗车动力、基坑降水用电等,本工程用地利用场地内已有的电源供电。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修复工程施工顺序依次为: (1)第一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20**年10月26日至20**年12月5日:施工单位主要完成了定位放线,路面硬化,办公区、生活区建设,冲车池建设、冲洗平台建设、水泥搅拌后台建设、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2)第二阶段为修复施工阶段,20**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14 日:施工单位主要完成设备进场、基坑支护建设、降水井建设、大石块筛捡及外运、污染土壤的清挖转运及污水检测及排放,并完成所有污染土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作。 (3)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20**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施工单位主要完成资料整理、编制竣工报告工作及洁净土回填工作。 本修复工程总体施工顺序流程图见下图。 ![]() 图2-6 本修复工程总体施工顺序流程图 本修复项目施工过程分为三个施工阶段,分别为施工准备阶段、修复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场地移交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中划定的污染范围拐点坐标,施工单位分区分块进行测量放线,划定各区块污染范围;对场地进行平整,完成场地临建及各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搭建;组织技术、安全、生产等部门负责人做交底和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各级管理和生产操作人员熟悉施工流程。 (2)修复施工阶段 修复工作主要包括:进行高压旋喷桩建设,完成拉森钢板桩施工进行基坑支护及建立降水井工作,浅部清挖工作与支护工程同期进行;钢板桩施工完毕后进行冠梁施工,同时抽取地下水,泵送至污水暂存区;进行大石块破碎、筛分、清洗及外运等工作;同时进行污染土壤的清挖、运输及施工过程环境、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全方位监管工作;最后将污染土壤转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场进行污染土水泥窑协同处置,直至所有污染土方消纳处理完毕。 (3)验收移交阶段 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制竣工报告,进行洁净土回填,完成验收工作,最终进行场地的顺利移交。其中,验收工作包括验收资料梳理、验收报告编制、验收评审会议。 | ||||||||||||||||||||||||||||||||||||||||||||||||||||||||||||||||||||||||||||||||||||||||||||||||||||||||||||||||||||||||||||||||||||||||||||||||||||||||||||||||||||||||||||||||||||||||||||||||||||||||||||||||||||||||||||||||||||||||||||||||||||||||||||||||||||||||||||||||||||||||||||||||||||||||||||||||||||||||||||||||||||||||||||||||||||||||||||||||
项目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实际项目位置、工程概况、公用工程、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等情况及内容与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一致。 经对比分析,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产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分述如下。 1、废气 本修复工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基坑开挖装车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扬尘)及其携带的半挥发性有机物(G1)以及基坑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G2)。 2、废水 本修复工程废水主要为基坑降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本工程基坑降水先暂存于储水袋中,施工期间用于进出场地的车辆清洗。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3、噪声 本工程分析,本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水泵等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修复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 二、污染物处理情况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G1:基坑开挖装车过程扬尘 本工程土壤中特征污染物镍(熔点:1453.0℃)、苯并[a]芘(熔点:179℃)、苯并[a]蒽(熔点:160.5℃)、苯并[b]荧蒽(熔点:168℃)、二苯并[a,h]蒽(熔点:544.15 oC),常温下均为固体,通常情况下附着在颗粒物上,不易挥发。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工程基坑开挖装车过程扬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TSP)、苯并[a]芘、臭气浓度。 G2:基坑回填过程扬尘 本工程基坑回填过程扬尘主要是清洁土卸车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本工程采取洒水抑尘保持清洁土湿度等方式降低施工过程扬尘产生量,回填施工过程颗粒物排放强度与基坑开挖装车过程一致,清洁土中不含苯并芘等污染因子。 2、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工程施工期间用排水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3-1 本修复工程废水产生情况
3、噪声产生及处理情况 各阶段主要噪声设备汇总如下表所示。 表3-2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汇总表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S1: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产生,产生量为0.2t,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废料S2:主要是场地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5t,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5、其他环保措施 (1)污染土壤的开挖转运和基坑回填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开挖回填作业面积控制在566m2以内。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场地内施工道路全部用土工布覆盖,并保持湿润。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②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降水抽出后暂存,检验合格后用于出入车辆清洗、洒水抑尘、雾炮抑尘。洗车池清洗废水经检测合格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开挖后的基坑采用防雨布遮盖,下雨天收集的雨水经检测合格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③严格控制开挖回填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本工程开挖回填施工作业每天19点至22点作业。本修复工程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打井设备、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雾炮机、水泵等,采用围挡、隔声、消音等隔音降噪措施。 ④本修复工程产生的施工废料由物资部门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⑤污染土壤采用封闭式环保车扎雨布运输,控制车速平稳,防止运输过程土壤撒漏。 ⑥在施工场区外上风向设置1个空气采样点(对照点),场区外下风向设置3个空气采样点,场区内一个点,采样点距地面1.5-2.0m。分别在施工前、场地内污染土开挖期间、修复完成后各进行1次采样空气颗粒物和苯并[a]芘(BaP)监测。 6、排污口规范化 修复项目施工期应依据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对施工期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产生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无排气筒。 本项目产生废水在场地内作进出车辆清洗用水和洒水抑尘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污染土壤直接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不设危废暂存区。 7、环境监理 (1)专职环境监理员设置 本修复工程施工期监理机构设专职环境监理员,采用巡视监理方式,负责监督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修复工程的范围、深度等,跟踪污染土壤运输,督促场地安全文明施工。 (2)环境监理日常监理方式 ①按照工程修复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批复的环评报告及现场勘查情况制定该工程《环境监理细则》 ②建立监理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员应记录巡视和旁站检查的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发现的问题、发出的环境监理指令和建议等,针对每日的修复工程概况进行记录,逐项认真填写,重点记录现场施工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往来信息、环境事故、存在问题及相应处理措施等工作情况,并形成《环境监理日志》。环境监理员应对修复过程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监测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③建立监理例会和汇报制度 环境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和修复单位召开第一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和修复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环境监理单位的环境监理人员应全部参加。环境监理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对修复工程实施期间的工程管理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成员进行说明,对施工期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修复单位对本单位施工期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进行说明;修复单位对施工期管理计划,主要包括主体修复工程计划和二次污染控制措施等进行说明。环境监理总监介绍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计划,就环境监理的要求和关注点进行明确,就环境监理组织机构、环境监理人员、工作职责和环境监理程序进行说明各单位之间建立沟通网络。 在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总监应定期主持召开修复工程例会,并由环境监理单位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环境监理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环境监理总监确定。修复工程例会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施工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修复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施工进度目标、落实措施;检查分析主体修复工程质量和二次污染控制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 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如环境污染事故专题会议、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二次污染控制专项会议及现场协调会等。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作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对当前阶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解决的方案、下阶段工作计划等进行及时总结。在修复工程出现实施不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时,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及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工程师可根据修复工程情况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会议对具体施工活动进行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修复工程工序,对已经完成的修复工作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报告。场地修复工程施工完场完成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对修复工程总体环境监理情况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④技术资料的管理 环境监理技术资料应由专职资料员收集,管理归档。要求做到分类建立目录,资料完整,查阅方便。 (3)环境监理内容 ①资料收集 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调查报告、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场地修复实施方案等技术文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场地及周边环境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②现场踏勘 对场地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及周边区域现状、环境敏感目标和场地修复工程施工条件等。现场踏勘的工作方法包括摄影和照相、现场记录、人员咨询等方式。 ③核查污染防治措施的符合性 核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规定;核查配套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修复设施同时设计,其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修复技术方案及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若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配套环保设施未同时设计或其技术指标未满足相关要求,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增加相应的设计内容和污染防治措施。核对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与修复技术方案的符合性。 若修复工艺发生调整,应对调整的内容及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完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④主体工程设计文件复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对主体工程设计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相符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修复方案、运输路线、总平面布置等内容。 ⑤涉及环节敏感区设计内容审核 重点审核工程与环节敏感区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涉及环节敏感区的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⑥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审核 根据场地调查评估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场地修复方案及备案文件,检查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落的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增加相应的设计内容,已落实的对其修复方案的相符性进行审查;此外,对二次污染处理措施是否可行、污染物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是否合适等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8、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5%。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3-3。 表3-3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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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1.1项目概况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以西,汉阳道以南。2019年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拟利用位于小区西侧和南侧的地块进行扩建。扩建用地地块前身为天津市医院设备厂以及一些商铺等。扩建后的校区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南路、南至万荣公寓、西至三友里、北至汉阳道。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拟扩建地区部分区域土壤存在污染情况。因此,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拟投资1600万元人民币组织实施“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将该地块污染土壤全部开挖外运至天津壹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委托处置,开挖基坑采用外购清洁土回填。 天津壹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固废集中处置与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于2013年5月23日取得原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17年建成,并通过了原武清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见附件)。天津壹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能够采用烧结回转窑土壤-飞灰陶粒化共处置技术将本工程污染土壤处置成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已经与天津壹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天津壹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工程污染土壤处置的依托要求。 本修复工程总施工期约90天,其中清挖、转运、回填施工期约10天。清挖转运及回填工作时间定于施工期间每天19:00至22:00,严禁夜间施工,同时与天津市相关管理制度相协调进行,做到土运输期间不增加城市道路运输负担并保障运输安全及清洁等要求。项目用电由附近市政管网提供。 1.2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和平区2019年SO2、NO2年均值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PM2.5、PM10年均浓度超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数超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根据现状噪声监测数据,本项目地块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侧比邻汉阳道,东侧比邻云南路,监测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本项目地块内污染区土壤中所检测的7项重金属指标中仅有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7.1%,最大超标倍数为1.49倍;11项必测SVOCs指标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4项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3.25倍、1.49倍、0.69倍、0.45倍。其余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中做检测的7项重金属、27项VOCs和11项SVOCs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者《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或《US EPA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RSL]Summary Table》(美国环境保护署区域筛选值[RSL],2019年5月)相关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满足《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美国加利福尼亚人体健康筛选值,2007年)相应标准值。 1.3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修复工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基坑开挖装车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扬尘)及其携带的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基坑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2017年12月22日修订)、《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津政办发[2018]6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做到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严禁夜间施工,本工程基坑开挖、回填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苯并[a]芘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水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结论,该地块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未超过标准限值,不需要开展修复工作。 本工程开挖作业前要进行基坑降水,抽取地块浅层地下水200t,暂存于储水袋中,经检测合格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部分首先用于进出场地的车辆清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再用于场地的抑尘洒水,沉淀池沉淀随污染土壤一起运输至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本工程无废水外排。 (3)噪声 由于本工程场地较小,而且需要在场界附近施工,场界噪声贡献值会超过了《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标准限值;本工程施工对场界外55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云汉里居民区、卫协医院、三友里居民区、万荣公寓、鼎成公寓、和平区税务局的噪声贡献值均会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要求。 本工程开挖回填施工作业主要集中在每天的19点至22点,本工程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本工程施工噪声不会对地区声环境质量产生长期不可逆影响。建议施工期间,周围居民关好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修复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其中,生活垃圾由城环委定期清运;施工废料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本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附近无集中式和分散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敏感、较敏感保护区,亦无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等级为“不敏感”。经分析,本修复工程在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防控管控措施后,本修复工程施工不会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本修复工程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包括镍及其化合物(及镍计)、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涉及的危险单元主要是修复区。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1.4环保投资 本修复工程为环保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二次环保投资40万元。 1.5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修复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 可控;综上所述,本施工方案的实施具备环境可行性。 <, FO, face="宋体" NT>本次修复范围为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地块用地范围内。本评价结论仅对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提供的《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方案》(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版本)有效,如果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该修复工程未达到预定的修复目标需要重新修复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履行相应环评手续。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于2020年7月委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8月27日通过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号:津和审批环表[2020]2号。 环评批复见附件。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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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的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依据见表5-1。 表5-1 监测数据分析及依据一览表
本项目检测仪器情况见表5-2。 表5-2 主要检测仪器信息表
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检测过程中采取了一下措施: (1)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2)监测分析方法采样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以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3)噪声监测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期间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小于5m/s。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噪声仪在检测前后均使用声校准器进行声校准,前、后示值偏差小于0.5dB,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
为了及时监控修复过程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设单位特制定修复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 图6-1 施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示意图 ![]() 图6-2 噪声采样点位示意图 1、废气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2、噪声 表6-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3、废水 表6-3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4、固废 表6-4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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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施工期监测针对各产污环节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应的监测, 本修复工程为土壤修复类项目,不涉及运营期,仅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噪声进行相关的监测。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10次大气监测,检测过程监理单位均进行全程见证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2022 年1 月25 日,监理单位委托具备CMA 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平行大气监测1 次,监测结果均合格。监测点位布设情况如上图所示,均在施工监测点位附近,场区外上风向设置1 个监测点,场区外下风向设置3 个监测点,场地周边敏感点设置了8 个监测点,包括学校、医院、住宅等;由于本项目的关注污染物为金属镍以及多环芳烃,施工过程无异味产生,故大气检测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镍以及苯并[a]芘,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T646-2013)、《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3.1-2001)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监理单位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表7-1 监理单位废气监测结果
2、噪声 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17次噪声监测,监测过程监理单位均进行全程见证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同时,监理单位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噪声环境污染限制在最小值,在施工期间每日使用分贝噪声计对进行巡查监测,监测期间效果评估单位也一同进行见证,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70dB),施工过程未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运营期项目无明显噪声源,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3、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8次污水采样检测,取样过程监理单位和我效果评估单位共同见证监督,检测结果均达标,结果显示水样中各项指标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共计有240m3污水检测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过程也由监理单位和排水所人员共同见证。 同时,监理单位也在20**年12月30日和20**年1月25日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天津三方环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污水水质进行了两次平行监测,经效果评估单位核查报告,检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监理单位废水监测结果如下: 表7-2 监理单位废水监测结果
4、固体废物 本修复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 生活垃圾S1: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废料S2:主要是场地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经检测,建筑垃圾表面沉积物中镍、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该污染物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修复工程为土壤修复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为暂时的短期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不新增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原则 为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避免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确保相关人员的人身健康,建设单位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体系。并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相关规定持续改进。 环境管理遵从以下原则: (1)落实清洁生产,防止污染扩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污染土壤在开挖、运输、暂存、处理处置过程中无二次污染及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周边居民健康。 (2)分析与防范各个环节的环境风险以及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3)以全员环境安全教育及分工分责的原则为指导,在作业全过程中项目部应强化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境方面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环境意识,切实做到环境措施未审批不施工、作业前未进行环境交底不施工、环境设施未验收合格不施工、发现环境隐患未消除不施工、出现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处理不施工。 2、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产生的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为保证在污染土壤修复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及确保相关人员的人身健康,工程修复实施过程中需对所涉及场地内的土壤、大气和噪声环境进行检测,然后将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规范或施工前的环境质量进行对比评价,在确保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条件下,切实做好相应环境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重要环境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见下图。 ![]() 图8-1 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基本程序 (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在《环境管理计划》中对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建立环境因素台帐,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识别的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出现场的重要环境因素。 当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适时更新环境因素台帐,并根据更新的环境因素台帐重新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2)制定并实施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 在《环境管理计划》中针对所评价出来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其相应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在管理方案中明确控制措施、实施责任人、实施时间等内容。 (3)制定常见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 针对常见环境事故(如污染气体扩散、噪音超标引起周边居民闹事等),制定其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应急准备和响应小组成员及其分工情况、应急联络通讯录、应急准备工作内容、紧急响应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程序、紧急救援程序等)、紧急救援方法等主要内容。 制定应急预案以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演习,以便于让应急准备和响应小组成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4)过程监视和测量 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根据《环境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检查活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责任人整改。 |
1、工程核查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以西,汉阳道以南。2019年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利用位于小区西侧和南侧的地块进行扩建。扩建用地地块前身为天津市医院设备厂以及一些商铺等。扩建后的校区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南路、南至万荣公寓、西至三友里、北至汉阳道。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扩建地区部分区域土壤存在污染情况。因此,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投资160万元人民币组织实施“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将该地块污染土壤全部开挖外运至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开挖基坑采用外购清洁土回填。 本修复工程总施工期339天。清挖转运及回填工作时间定于施工期间每天19:00至22:00,严禁夜间施工,同时与天津市相关管理制度相协调进行,做到土运输期间不增加城市道路运输负担并保障运输安全及清洁等要求。项目用用电由附近市政管网提供。 本项目实际项目位置、工程概况、公用工程、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等情况及内容与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10次大气监测,检测过程监理单位均进行全程见证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2022 年1 月25 日,监理单位委托具备CMA 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平行大气监测1 次,监测结果均合格。监测点位布设情况如上图所示,均在施工监测点位附近,场区外上风向设置1 个监测点,场区外下风向设置3 个监测点,场地周边敏感点设置了8 个监测点,包括学校、医院、住宅等;由于本项目的关注污染物为金属镍以及多环芳烃,施工过程无异味产生,故大气检测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镍以及苯并[a]芘,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T646-2013)、《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3.1-2001)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8次污水采样检测,取样过程监理单位和我效果评估单位共同见证监督,检测结果均达标,结果显示水样中各项指标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共计有240m3污水检测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过程也由监理单位和排水所人员共同见证。 同时,监理单位也在20**年12月30日和20**年1月25日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天津三方环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污水水质进行了两次平行监测,经效果评估单位核查报告,检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17次噪声监测,监测过程监理单位均进行全程见证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同时,监理单位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噪声环境污染限制在最小值,在施工期间每日使用分贝噪声计对进行巡查监测,监测期间效果评估单位也一同进行见证,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70dB),施工过程未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运营期项目无明显噪声源,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修复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 生活垃圾S1: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废料S2:主要是场地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经检测,建筑垃圾表面沉积物中镍、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该污染物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5)总量控制 本修复工程为土壤修复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为暂时的短期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不新增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3、结论 本修复工程为土壤修复类项目,不涉及运营期。 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标签: 汉阳道校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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